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16-04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5年末总股本1,471,259,3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3,562,968.15元。本年度公司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71,259,3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 询 机 构: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 询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开发科技大厦六楼
咨 询联系人:葛伟强 李丽杰
咨 询 电 话:0755-83200095 0755-83205285
传 真 电 话:0755-8327507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十四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八日
本版导读: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6-08 | |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2016-06-08 |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2016-06-08 | |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中标公告 | 2016-06-08 |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6-08 | |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2016-06-08 | |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2016-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