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中银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 2016-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2月18日证监许可【2013】170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基金特有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预期风险和较高预期收益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4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4月25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设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白志中(BAI Zhizhong)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综合计划处处长及办公室主任,中国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等职。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0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具有16年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赵春堂(ZHAO Chunta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历任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干部,中国银行董事会秘书部副处长、主管,中国银行上市办公室主管,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银行个人金融总部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银行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宋福宁(SONG Funi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资金计划处外汇交易科科长、资金计划处副处长、资金业务部负责人、资金业务部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助理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银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曾仲诚(Paul Tsa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董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先生于2015年6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行、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并曾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险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荆新(JING Xin)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赵欣舸(ZHAO Xinge)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MBA主任,并在中国的数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投资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雷晓波(Edward Radcliffe)先生,独立董事。国籍:英国。法国INSEAD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白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仍担任该公司的咨询顾问。在此之前,曾任英国电信集团零售部部门经理,贝特伯恩顾问公司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总经理,中英商会财务司库、英中贸易协会理事会成员。现任银硃合伙人有限公司合伙人。 杜惠芬(DU huifen)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筹)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2、监事 赵绘坪(ZHAO Huiping)先生,监事。国籍:中国。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信息团队主管、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综合处副处长、处长、人事部技术干部处干部、副处长。 乐妮(YUE Ni)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分别就职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公司。2006年7月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具有15年证券从业年限,12年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沃顿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陈军(CHEN Ju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金融学硕士。2004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4、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钱亚风云(QIAN Yafengyun)先生,金融学硕士。2010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7月至今任中银消费主题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中银新财富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中银战略新兴产业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中银宝利基金基金经理。具有6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曾任基金经理: 甘霖(GAN Lin)先生, 2013年4月至2015年8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副执行总裁)、杨军(资深投资经理)、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5.475万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2.57%,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1.91%。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60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四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2016年招商银行加大高收益托管产品营销力度,截止3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12只,新增首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规模114.94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的不利形势,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新高,实现托管费收入11.835亿元,同比增长6.789%,托管资产余额7.596万亿元,同比增长104.08%。作为公益慈善基金的首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管,为我国公益慈善资金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2012中国金融品牌「金象奖」“十大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 白志中 电话: (021)38834999 传真: (021)68872488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徐琳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张磊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联系人:宋亚平 网址: 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联系人: 曹榕 网址: www.bankcomm.com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邮政编码:350003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辛晨晨、许梦园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http://www.csc108.com/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 95562 联系人:夏中苏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联系人: 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联系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1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周杨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http://www.guosen.com.cn (1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 吴忠超 客服电话: (0532)96577 公司网站: http://www.zxwt.com.cn (1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 许刚 联系人:马瑾 联系电话: 611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ichina.com (1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黄健 客服电话: 95565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5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汤骏 经办会计师:汤骏、许培菁 五、基金名称 中银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大消费行业中的优质上市公司,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它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大消费行业的股票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评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据此合理制定和调整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国际经济和国内经济的GDP 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贸易数据等,以判断阶段性的最优资产;(2)微观经济指标,包括市场资金供求状况、不同类资产的盈利变化情况及盈利预期等;(3)市场方面指标,包括市场成交量、估值水平、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以及反映投资者情绪的技术指标等;(4)政策因素,包括宏观政策、资本市场相关政策和大消费类行业相关政策等的出台对市场的影响等。 2、股票投资策略 (1)大消费行业的界定 基于对消费行业发展形势和未来趋势的深刻理解,本基金对于消费主题范畴的界定定位于大消费行业,并在中证指数公司一级行业分类的基础上划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中证指数一级行业分类中的主要消费行业,包括食品与主要用品零售行业、家庭与个人用品行业和食品、饮料等;第二类是中证指数一级行业分类中的可选消费行业,包括汽车与汽车零部件行业、耐用消费品与服装行业、消费者服务行业、媒体行业和零售业等。同时,由于人口结构变化、消费结构升级等的因素,一些行业虽然目前尚未被中证指数公司划入消费行业,但是其属性已经基本具备消费行业属性,形成实际的消费需求,并拉动一系列与其相关的行业发展。本基金也将这些类公司划入大消费的范畴中,定义为其他消费行业,包括中证指数公司一级行业分类中的金融地产、医药卫生、信息技术、电信业务以及工业行业中消费属性明显的建筑产品、公路铁路和交通基本设施等。总的来说,本基金定义的大消费行业包括中证行业分类中的7个一级行业(其中工业行业只包含建筑产品、公路铁路和交通基本设施3个三级行业)、19个二级行业和39个三级行业。 如果中证指数公司调整或停止行业分类,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消费行业划分标准,在不改变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有权对大消费行业的界定方法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此事项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大消费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对经济转型过程及其带来的消费结构升级的变化趋势进行跟踪分析,不断发掘各个行业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将分别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大消费行业的各个子行业进行分析: 1)政策影响分析: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财政税收政策、货币政策等变化,分析各项政策对消费行业各子行业以及消费结构的影响,超配受益于国家政策较大的子行业,低配受益国家政策影响较小的子行业; 2)具体行业分析:根据大消费行业各个子行业以及对应的企业所处的不同阶段(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对子行业及行业内的企业进行盈利性分析,挑选出处于成长期、业绩能够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并且可以稳定持续成长的行业,并在兼顾各行业市值规模、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行业配置。 (3)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挑选出受惠于经济转型和消费升级的优质上市公司。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进行定性评估。上市公司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公司的竞争优势:重点考察公司的市场优势,包括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在细分市场是否占据领先位置,是否具有品牌号召力或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在营销渠道及营销网络方面的优势和发展潜力等;资源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优势的物资或非物质资源,比如市场资源、专利技术等;产品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的、难以模仿的产品,对产品的定价能力等以及其他优势,例如是否受到中央或地方政府政策的扶持等因素。 B、公司的盈利模式:对企业盈利模式的考察重点关注企业盈利模式的属性以及成熟程度,考察核心竞争力的不可复制性、可持续性、稳定性; C、公司治理方面:考察上市公司是否有清晰、合理、可执行的发展战略;是否具有合理的治理结构,管理团队是否团结高效、经验丰富,是否具有进取精神等。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有成长优势、财务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个股。 A、成长性指标: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 B、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活动净收益/利润总额等; C、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和总市值。 3、债券投资策略 依据资产配置结果,本基金将在部分阶段以改善组合风险构成为出发点配置债券资产。首先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和投资人行为分析判断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化,并充分考虑组合的流动性管理的实际情况,配置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期限结构配置;其次,结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分析等综合因素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再次,在上述基础上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选择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1)久期管理 债券久期是债券组合管理的核心环节,是提高收益、控制风险的有效手段。衡量利率变化对债券组合资产价值影响的一个重要指标即为债券组合的久期。本基金将在对国内宏观经济要素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和判断的基础上,通过有效控制风险,基于对利率水平的预测和股票基金中债券投资相对被动的特点,进行以“目标久期”为中心的资产配置,以收益性和安全性为导向配置债券组合。 (2)期限结构配置 在组合久期既定的情况下,债券投资组合的期限配置是债券资产配置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期限不同,债券对市场利率的敏感程度也不同,本基金将结合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采取下面的几种策略进行期限结构配置:首先采取主动型策略,直接进行期限结构配置,通过分析和情景测试,确定长、中、短期三种债券的投资比例。然后与数量化方法相结合,结合对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情况的判断,适时采用不同投资组合中债券的期限结构配置。 (3)确定类属配置 收益率利差策略是债券资产在类属间的主要配置策略。按照市场的划分,可以将债券分为银行间债券与交易所债券,按照发行主体划分,又可以将债券分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本基金考察债券品种的相对价值是以其收益为基础,以其历史价格关系的数量分析为依据,同时兼顾相关类属的基本面分析。本基金在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债券流动性、税收、以及信用风险等因素基础上,进行类属的配置,优化组合收益。 (4)个债选择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上述配置原则基础上,通过对个体券种的价值分析,重点考察各券种的收益率、流动性、信用等级,选择相应的最优投资对象。本基金还将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针对市场定价失误和回购套利机会等,在确定存在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本基金在已有组合基础上,根据对未来市场预期的变化,持续运用上述策略对债券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4、现金管理 在现金管理上,本基金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金预算管理,及时满足本基金运作中的流动性需求。 5、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通过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获利等投资策略进行权证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从中证800(由沪深300与中证500共同构成)成份股中,选取可选消费、主要消费板块中市值最大的50只消费类股票组成,样本股质地优良,主要覆盖食品饮料、交运设备、商业贸易、农林牧渔、纺织服装、医药生物等行业,反映沪深A股市场中消费主题类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上证国债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组成,编制合理、透明、运用广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权威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将维持60%-95%比例的股票资产,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及其它具有高流动性的短期金融工具,从长期看,股票资产平均配置比例约为75%,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约为25%,因此,业绩基准中的资产配置比例基本可反映出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指数公司变更上述指数,或者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预期风险和较高预期收益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6月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3月31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015年6月17日,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就部分投资者反映苏宁环球(000718)通过发布公告涉嫌配合庄家拉升股价以及停牌前股票涨停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况,要求公司说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利润分配方案的详细过程及信息保密情况、事项筹划期间机构调研情况与是否存在配合拉升股价的行为;6月12日停牌筹划相关重大事项的筹划过程、内幕知情人情况等。 2016年2月23日至3月4日,江苏证监局对南京银行(601009)基金销售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支行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存在违规情形;二、未出具年度监察稽核报告;三、有2项关于基金销售的管理制度未报备;四、基金销售业务规范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责令其改正。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董事会成员、监事、管理层成员、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二)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概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三)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所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四)在“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披露了基金最近一期的投资组合情况; (五)在“基金的业绩”部分,披露了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六)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明了前次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