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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6)033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同步”)的银行贷款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同时积极推动其新项目投资建设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天海同步提供借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借款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845,9227万元。经营范围:汽车,机电一体化、传动系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汽车同步器总成、转向机变扭器、变速齿条、传动系电子系统设计、研发、制造、销售。2016年5月,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将天海同步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借款事项概述
为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同步”)的银行贷款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同时积极推动其新项目投资建设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天海同步提供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借款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收取,借款期壹年。
三、本次借款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公司向天海同步提供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仟万元(小写)6,000万元。
2、借款用途为:用于调整天海同步银行贷款结构、新项目投资建设。
3、借款利率和计息:双方约定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计算(单利),借款利息以本协议借款实际发放日开始计算,分别发放的以各借款发放日分别计算,协议期内不调整,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壹年。本协议项下借款可分次提款,但借款人各次提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第一条约定金额。天海同步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且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还款方式:天海同步偿还本协议项下借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为可预见的营业收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借款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共享资源,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的发展,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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