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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5月3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16年6月7日,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保健食品”,并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增加情况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规定进行修改,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实施完毕,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和合同尾款)共计人民币10,258.9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事项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最终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请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2:30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2016-017号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6月7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6年5月31日以现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形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公司运营资金实力,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保健食品”,并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增加情况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规定进行修改,其他条款内容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1、原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研究开发;调味品、罐头食品、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凭有效许可证批准的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增加后的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研究开发;调味品、罐头食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保健食品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凭有效许可证批准的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终登记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二、根据经营范围的调整,对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的修订情况 ■ 最终修订的《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内容以实际登记经营范围变更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6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和合同尾款)共计人民币10,258.91万元(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1353号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32元。截止2010年10月2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2,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5,910,966.02元,募集资金净额776,089,033.98元,超额募集资金537,214,033.98元。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立信大华验字[2010]1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普宁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投资完成,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2010年3月8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837.20万元投资“2万吨鸡精、鸡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278.40万元投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771.90万元投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合计为23,887.50万元。 (2)2010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为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追加投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2012年8月30日,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广州佳隆酱汁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000 万元投资“广州佳隆酱汁生产基地项目”; (4)2012年1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补充募投项目“2 万吨鸡精、鸡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缺口用于购置设备。 (5)2015年3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超募资金参与竞买夏津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位于夏津县北外环南侧、银山路西侧的工业用地。 (6)2015年9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参与竞拍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其他合格投资者组成联合体,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参与竞拍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7.64395%的股权(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其中以超募资金13,221.403398万元支付部分对价,剩余对价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2、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2016年4月30日,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为10,258.9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3,282.47万元,合同尾款552.14万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6,424.30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优化资源配置,严控采购和建设环节,有效降低项目支出,同时,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影响 1、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实施完毕,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和合同尾款)共计人民币10,258.9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事项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由于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六、公司关于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1、公司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公司承诺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进行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公司运营资金实力,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佳隆股份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国信证券对佳隆股份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6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3日—2016年6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15:00至2016年6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0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均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1)需经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5343;传真号码:0663-291801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515343) (2)联系人:许钦鸿 (3)电话:0663-2912816 传真:0663-291801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七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5。 2、投票简称:佳隆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 附件3: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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