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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6-28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通讯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通讯会议于2016年6月7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6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实到董事16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东粤电和平紫云嶂风电场项目的议案》 为加快新能源发展,不断提高新能源比重,满足国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要求,董事会同意我公司向省风电公司增资13,687万元,作为资本金投资建设和平紫云嶂风电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6-29)。 本议案经16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八日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6-29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东粤电和平紫云嶂风电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风电公司”)是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加快新能源发展,不断提高新能源比重,满足国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要求,董事会同意我公司向省风电公司增资13,687万元,作为资本金投资建设和平紫云嶂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和平紫云嶂风电场项目于2014年4月列入国家能源局“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并于2015年9月获得广东省发改委核准(粤发改能新函〔2015〕4000号)。项目建设规模为4.95万千瓦,总投资45,623万元,其中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为13,687万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2016年6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通讯会议以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东粤电和平紫云嶂风电场项目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为“广东粤电和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3,687万元,由省风电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注入。具体股权比例及出资额如下: ■ 2、公司名称: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以及风力发电的研究开发等。 注册资本:55,145.29万元 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粤电广场南塔1701 本次增资情况: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省风电公司合并总资产104,636万元,合并总负债43,7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3,262万元,2015年度合并报表总收入6,8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9万元。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向省风电公司增资13,687万元用于注资成立“广东粤电和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前后,省风电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本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省风电公司增资,用于组建成立“广东粤电和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加快新能源发展,提高新能源比重,满足国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要求具有重要意义。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所处位置风能资源比较丰富,并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并网条件良好,开发建设风电场条件优越,投资经济可行、风险可控。投资开发和平紫云嶂风电场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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