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6-043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了抢抓新兴产业发展机遇,加快推进公司战略发展的步伐,近日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CITIC PE Investment (Hong Kong) Ⅱ Limited、镇江宝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藏信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福建壹佰文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佰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镇江金浦创新消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各方共同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其他各方具体出资额和占比将在最终合资合同中确定。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已由各相关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尚未签订正式合资合同,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号26楼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磐信夹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田宇)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2、CITIC PE Investment (Hong Kong) Ⅱ Limited
住所:Suite 606, 6/F., One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Cindy Chan
3、镇江宝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小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锂电池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锂电池设备、锂电池及配件的销售和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
4、西藏信磐创业投资中心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管委会572号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璐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
5、福建壹佰文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洪山路洪山工业区222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培清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
6、镇江佰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佰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代表:林芳)
经营范围: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7、镇江金浦创新消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镇江新区丁卯智慧大道466号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金浦创新消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肖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公司与上述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3、经营期限:30年
4、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租赁动力电池、电池模组、电池系统、储能装置及其原材料、零部件,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批发、零售及相关的工程和技术咨询、服务。经营动力电池相关的设备及装置的租赁业务。(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5、计划拟投资项目
合资公司计划投资年产30亿瓦时的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及新能源储能电池系统项目。该项目产品应用于新能源商用车、乘用车、特种车等新能源电动车领域及与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配套的储能系统领域。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尝试,有助于发挥政府、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创投资本等各方优势,集中优势资源,共同推动投资项目高效开展,获取可期的投资收益。
五、其他
1、本次交易的最终完成可能尚需通过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或备案(可能包括外汇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仅达成初步意向,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签署最终合资合同,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八日
本版导读: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 2016-06-08 | |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6-08 | |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2016-06-08 | |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 2016-06-08 |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2016-06-08 |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 进展公告(一) | 2016-06-08 | |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 2016-06-08 |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2016-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