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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5月2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史万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将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截至2016年6月7日的前次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19,178.96万元(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该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政策的透明度,积极回报股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5月28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全体监事3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晓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将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未向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不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前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前次节余募集资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达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2016年6月7日的前次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19,178.9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前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68号核准,公司委托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002.84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36,470,31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6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59,525,994.20元。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17,464,650.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061,344.1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4]第4-0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和保荐人中原证券于2014年2月1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偃师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2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公司、河南通达铜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材科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市支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由铜材科技在上述银行开设1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2014年6月26日,公司、中原证券、铜材科技及中国工商银行偃师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协议》,由铜材科技在上述银行开设1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2014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的余额12,006,040.03元转入工商银行偃师支行,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2016年6月7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6年6月7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23,597.1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2,023.06万元(包括截至2016年6月7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414.09万元)除待支付合同余款及质保金2,844.1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9,178.96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河南省超高压导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待支付合同余款及质保金余额为3,333.98万元,超过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其中1、前期设计费及规划费9万元;2、河南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费3,324.98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募投项目“新型节能特种导线生产线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463.24万元。主要原因:(1)该项目在公司原厂区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有效、节约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闲置设施,在不影响募集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减少了部分附属工程投资,节约了建设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基本预备费等;(2)原设备投资系根据2013年项目情况进行预测的,近年来,随着国产设备生产工艺的提高,国产设备在加工效率、加工精度等方面缩小了与国外设备的差距,公司在设备采购过程中,用国产设备替代了部分价格昂贵的进口设备,同时,设备采购价格也较原预测设备价格有所降低,节约了设备购置支出。 项目投资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新型铜合金接触线及承力索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301.63万元。主要原因:(1)该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通达铜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材科技”),因铜材科技所在的洛阳伊滨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同时铜材科技作为新设企业较难取得铜合金接触线及承力索产品的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即 CRCC 认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该募投项目变更由母公司通达股份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实施主体变更后,铜材科技针对该项目投资的建设工程支出全部作为自有资金投入,公司用自有资金补入募集资金专户。因此,节约了项目的建筑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等。公司通过对现有生产线和生产厂房的优化调整,利用现有厂区不会影响该项目的正常实施。(2)原设备投资系根据2013年项目情况进行预测的,近年来,随着国产设备生产工艺的提高,国产设备在加工效率、加工精度等方面缩小了与国外设备的差距,公司在设备采购过程中,用国产设备替代了部分价格昂贵的进口设备,同时,设备采购价格也较原预测设备价格有所降低,节约了设备购置支出。 项目投资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1,414.09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9,178.96万元(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市场开拓等所需的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终止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原证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所属线缆行业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铝材、铜材等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同时公司产品交付及结算受到客户工程施工总体进度影响,因此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存在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等规模较大,占用资金较多情况。2016年以来,公司已在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招标中预中标4次,中标总金额合计约30,661.17万元,其他在手订单也有所增加,订单的增加使得公司在原材料采购及生产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大幅增加。使用节余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外部融资规模,节约财务成本,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及公司经营需求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该举措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能够节约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增强公司未来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承诺 1、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未向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不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前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未向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不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前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文件,对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的营运资金,减少了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中原证券对公司使用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2016年6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15:00至2016年6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22日 6、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将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所有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见附件3),不接受电话登记。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 邮政编码:471922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人:张治中 李高杰 6、联系电话:0379-65107666 联系传真:0379-67512888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0 2、投票简称:通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2016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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