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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文化 公告编号:2016-088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6-06-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87,665.9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9,170,000股于2016年5月26日完成授予并上市,公司总股本因此而增加,增加后公司总股本为747,936,596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按照新股本进行摊薄计算,因此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7,936,5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9877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88896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098773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帐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975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987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7日至登记日:2016年6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帐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江阴市高新技术开发园区金山路 咨询联系人:陈光 咨询电话:0510-86996882 传真电话:0510-86993300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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