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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30版)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史曜瑜 201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ST生化 公告编号:2016-025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史曜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以此次审议版本为准,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ST生化 公告编号:2016-026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三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监事曹三海先生、王芳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监事曹三海先生、王芳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ST生化 公告编号:2016-027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2000万元 3、财务资助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根据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唯康”)的需要,分次提供财务资助。 4、财务资助用途:用于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 5、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跃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住所: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55号 成立日期:2002年6月2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主营业务:药膏、医用生物材料、医疗器械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2、财务状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湖南唯康资产总额为53,601,965.59元,负债总额为100,704,937.92元,净资产为-47,102,971.33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5,134,902.55元,净利润为-17,654,392.03元。 截止2016年3月31日,湖南唯康资产总额为51,841,656.47元,负债总额为103,200,054.06元,净资产-51,358,397.59元,201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0.00元,净利润为-2,255,426.26元 3、股权结构: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富泰国际有限公司持股25%。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湖南唯康 2、财务资助的方式和金额: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湖南唯康提供2000万元借款 3、财务资助的期限:本次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为2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4、资金用途:用于湖南唯康新厂区建设 5、偿还方式:经营收入等合法收入 四、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为湖南唯康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2016年的资金使用作了周密的计划安排,向湖南唯康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此次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湖南唯康新厂区建设,有利于其尽快恢复生产,产出产品,实现销售,为公司带来收入和利润。 湖南唯康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接受公司的指导和监督,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控制。因此,资助资金的风险是可控的。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财务资助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自身发展,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按相关规定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 除拟对控股子公司湖南唯康提供财务资助延期2000万元及新增财务资助2000万元外,公司没有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ST生化 公告编号:2016-028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延期事项概述 鉴于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5年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唯康”)提供的财务资助已经到期,根据湖南唯康新厂区项目建设情况,公司同意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延期。 二、财务资助及延期情况 2015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向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湖南唯康提供财务资助,用于湖南唯康新厂区建设,资助金额为2000万元,资助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该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60)。 现依据湖南唯康新厂区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湖南唯康提供财务资助延期至2018年6月30日,财务资助延期金额2000万元。 本次财务资助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跃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住所: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55号 成立日期:2002年6月2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主营业务:药膏、医用生物材料、医疗器械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2、财务状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湖南唯康资产总额为53,601,965.59元,负债总额为100,704,937.92元,净资产为-47,102,971.33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5,134,902.55元,净利润为-17,654,392.03元。 截止2016年3月31日,湖南唯康资产总额为51,841,656.47元,负债总额为103,200,054.06元,净资产-51,358,397.59元,201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0.00元,净利润为-2,255,426.26元 3、股权结构: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富泰国际有限公司持股25%。 四、财务资助延期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延期金额:2000万元 2、财务资助延期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五、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为湖南唯康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湖南唯康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有利于其新厂区尽快完工并恢复生产,为公司带来收入和利润。湖南唯康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接受公司的指导和监督,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控制。因此,资助资金的风险是可控的。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财务资助延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控股子公司湖南唯康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有利于其新厂区尽快完工并恢复生产,产出产品,实现销售,为公司带来收入和利润。本次财务资助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湖南唯康提供财务资助延期。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 除拟对控股子公司湖南唯康提供财务资助延期2000万元及新增财务资助2000万元外,公司没有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403 股票简称:ST生化 公告编号:2016-029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2: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上午9:30 —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下午3:00至2016年6月3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7、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27号高新国际大厦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5年度财务报告》 5、《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修改<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改<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改<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改<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改<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改<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改<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改<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向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7、《关于对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18、《听取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议案1-7和议案18详见2016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议案9-15详见2015年12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议案8、16、17详见2016年6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8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和地点: 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6月29日上午9:00 至下午5:00 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27号高新国际大厦16层1602室 联系电话:0351-7038776 传 真:0351-7038776 3、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 ①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 ②法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 ③个人股东授权的代理人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盖股东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证券帐户卡。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 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27号高新国际大厦16层 邮政编码:030006 联 系 人:董事会秘书 闫治仲 联系电话:0351-7038776 传 真:0351-7038776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03” 2、投票简称:“生化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编码1.00代表议案1,依此类推。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向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自身发展,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按相关规定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对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独立意见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控股子公司湖南唯康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有利于其新厂区尽快完工并恢复生产,产出产品,实现销售,为公司带来收入和利润。本次财务资助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湖南唯康提供财务资助延期。 独立董事:张林江 武世民 王丽珠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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