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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2016-032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6-06-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6元(含税)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持有非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6元,待实际转让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34元;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0234元;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6元(含税)。 ● 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6日 ● 除息日:2016年6月17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6月17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6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5年度 (二)发放范围: 截止2016年6月16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本次分配拟提取任意盈余公积5,872,288.69元,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8,190,8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1,412,963.04元。 (四)代扣代缴事项: 1、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6元;对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6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0234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234元。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26元。 三、实施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6日 (二)除息日:2016年6月17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6月17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6年6月16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江阳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兵工物资华北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351-6628286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北巷5号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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