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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6-08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6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16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代为出席董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汇德融房地产融资6亿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6-081号公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汇德融房地产融资10亿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6-082号公告。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中昂置业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6-083号公告。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漳州阳光城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6-084号公告。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福建华鑫通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6-085号公告。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臻博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6-086号公告。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拟于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16-087号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6-08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汇德融房地产融资6亿

  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拟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向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苏州汇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德融房地产”)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贷款(具体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本次交易的担保:汇德融房地产以其名下苏地2015-WG-26地块之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公司持有100%权益子公司上海爵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汇德融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苏州汇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9日;

  (三)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四)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1幢207室;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对房地产、酒店的投资;对旅游产业投资及管理;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六)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权益子公司上海爵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七)最近经审计一年及又一期基本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以上2015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2016)D-0084号审计报告。

  (八)项目概况(以下简称“项目用地”)

  汇德融房地产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信证券拟通过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向汇德融房地产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汇德融房地产以其持有的苏地2015-WG-26地块之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公司持有100%权益子公司上海爵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汇德融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汇德融房地产提供担保,有助于进一步满足其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的开发进度和周转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汇德融房地产为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汇德融房地产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含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497.04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7.3 亿元(涉及阶段性暂时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6-08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汇德融房地产融资10亿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苏州分行”)拟向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苏州汇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德融房地产”)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贷款(具体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本次交易的担保:汇德融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地块苏地2015-WG-26之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公司为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苏州汇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9日;

  (三)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四)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1幢207室;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对房地产、酒店的投资;对旅游产业投资及管理;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六)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权益子公司上海爵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七)最近经审计一年及又一期基本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以上2015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2016)D-0084号审计报告。

  (八)项目概况(以下简称“项目用地”)

  汇德融房地产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信银行苏州分行拟向汇德融房地产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开发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汇德融房地产以其持有的苏地2015-WG-26之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公司为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汇德融房地产提供担保,有助于进一步满足其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的开发进度和周转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汇德融房地产为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汇德融房地产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含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497.04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7.3亿元(涉及阶段性暂时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6-08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中昂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子公司江苏中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昂置业”)拟接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苏州分行”)提供的不超过13亿的贷款(具体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本次交易的担保:中昂置业以其名下苏地2014-G-3号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之使用权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江苏中昂置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3年08月02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注册地址:苏州吴中区甪直镇鸣市路16号;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六)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苏州鑫百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中昂置业100%股权。

  (七)最近经审计一年及又一期基本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以上2015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2016)D-0086号审计报告。

  (八)项目概况(以下简称“项目用地”)

  中昂置业房地产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昂置业拟接受中信银行苏州分行提供的不超过13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中昂置业以其名下苏地2014-G-3号地块之使用权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中昂置业提供担保,有助于进一步满足其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的开发进度和周转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中昂置业为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中昂置业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含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497.04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7.3 亿元(涉及阶段性暂时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6-08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漳州阳光城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角美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角美支行”)拟向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漳州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阳光城”)提供不超过3.5亿元的贷款(具体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本次交易的担保:漳州阳光城以其名下项目土地2015P01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漳州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5年8月26日;

  (三)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四)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大道1号政府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对房地产业、酒店业的投资;对旅游产业的投资及资产管理;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物业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股本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份,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上海爵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份。

  (七)最近经审计一年及又一期基本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以上2015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2016)D-0066号审计报告。

  (八)项目概况(以下简称“项目用地”)

  漳州阳光城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建行角美支行拟向漳州阳光城提供不超过3.5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漳州阳光城以其名下项目土地2015P01之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为该项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漳州阳光城提供担保,有助于进一步满足其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的开发进度和周转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漳州阳光城为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漳州阳光城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含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497.04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7.3亿元(涉及阶段性暂时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6-08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福建华鑫通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邮政储蓄银行厦门分行”)拟向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50%股权的子公司福建华鑫通国际旅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鑫通”)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贷款(具体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本次交易的担保:福建华鑫通以其名下项目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及福建华鑫通另一股东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通国际”)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建华鑫通国际旅游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7日;

  (三)注册资本:153600.00万元人民币;

  (四)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西柯一里六号楼301室;

  (五)主营业务:对旅游产业的投资与管理;酒店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对外贸易;物业管理;

  (六)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

  (七)最近经审计一年及又一期基本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以上2015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2016)D-0064号审计报告。

  (八)项目概况(以下简称“项目用地”)

  福建华鑫通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邮政储蓄银行厦门分行拟向福建华鑫通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福建华鑫通以其名下项目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及福建华鑫通另一股东华鑫通国际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福建华鑫通提供担保,有助于进一步满足其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的开发进度和周转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福建华鑫通为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福建华鑫通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含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497.04亿元,除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7.3 亿元(涉及阶段性暂时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6-08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臻博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拟向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臻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博房地产”)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贷款(具体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本次交易的担保:臻博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臻博房地产50%股权、公司以其持有臻博房地产5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吴洁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杭州臻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4年2月11日;

  (三)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四)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丁桥镇同协路28号1-13楼906室;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的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六)股本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份,公司持有其50%股份。

  (七)最近经审计一年及又一期基本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以上2015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2016)D-0080审计报告。

  (八)项目概况(以下简称“项目用地”)

  臻博房地产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拟向臻博房地产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臻博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臻博房地产50%股权、公司以其持有臻博房地产5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吴洁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臻博房地产提供担保,有助于进一步满足其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的开发进度和周转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臻博房地产为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臻博房地产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含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497.04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7.3亿元(涉及阶段性暂时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6-08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7日~6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下午3:00至2016年6月2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汇德融房地产融资6亿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汇德融房地产融资10亿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中昂置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漳州阳光城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福建华鑫通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臻博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见2016年6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账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2︰2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阳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67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

  (4)输入委托股数: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5分钟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信建、徐慜婧

  联系电话:0591-88089227,021-80328621

  传真:0591-88089227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

  邮政编码:350002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限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6-08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6年6月15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14日~6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下午3:00至2016年6月1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海坤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康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宏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收购中泛置业股权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见2016年5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账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2︰2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阳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67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

  (4)输入委托股数: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5分钟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信建、徐慜婧

  联系电话:0591-88089227,021-80328621

  传真:0591-88089227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

  邮政编码:350002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限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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