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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6月1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永贤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6月8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发出表决票七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收回表决票七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6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审议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6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审议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6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6月1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6月8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经营管理和加强银企关系,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估算、建设规模及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该等项目的进度做出调整。

  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昇兴集团”)于201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公告》,董事会同意变更子公司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昇兴”)年产灌装量1.21亿罐生产线项目其中一个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银行,并注销原专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60号文核准,昇兴集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5.74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44,4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等发行费用30,252,2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4,147,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4月17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12《验资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之一的“昇兴集团年产4.7亿只易拉罐生产线项目”,将该项目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3,587.02万元)的一部分即4,965万元投资用于“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年产灌装量1.21亿罐生产线项目”建设,并由中山昇兴作为该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2016年4月8日,公司及中山昇兴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招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中山昇兴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事宜进行了相关约定。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及原因

  鉴于经营管理和加强银企关系的需要,公司及中山昇兴拟变更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年产灌装量1.21亿罐生产线项目其中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即账号B:37640188000113602,截至2016年6月12日该专户尚未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的开立银行,将其改为在中山昇兴住所地的商业银行开设专户予以存储,并注销原专户(账号B)。专户(账号B)的注销不影响另一个专户(账号A)继续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管。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经营管理和加强银企关系,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经营管理和加强银企关系,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昇兴集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和加强银企关系的需要,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会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负面影响。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昇兴集团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昇兴集团”)于2016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昇兴(安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昇兴”)年产3.33万吨马口铁涂印生产线项目和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昇兴”)年产灌装量1.21亿罐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调整至2017年3月31日,同时相应调整对安徽昇兴和中山昇兴的出资期限为增资事项经政府主管审批机关批准后18个月内,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必要时调整上述两个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出资期限。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6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4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7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44,4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0,252,2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4,147,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1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的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列示: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昇兴集团年产4.7亿只易拉罐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将该项目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以下用途:(1)将13,673.57万元以增资方式投资用于安徽昇兴年产3.33万吨马口铁涂印生产线项目建设;(2)将4,965万元以增资方式投资用于中山昇兴年产灌装量1.21亿罐生产线项目建设;(3)剩余4,948.45万元及原募投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银行利息暂无使用计划。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列示:

  ■

  2、拟延期募投项目的投资情况

  截至2016年6月8日,公司本次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情况如下:

  ■

  备注:该表列示的“项目订立合同进度”是指项目已签订合同金额占项目建设投资计划金额的比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建设安徽昇兴年产3.33万吨马口铁涂印生产线项目是为了给集团内部三片易拉罐生产提供配套服务,缓解安徽昇兴以及集团内部旺季时涂印铁供应的短缺和交货延迟等问题,目前昇兴集团三片易拉罐产销量仍然保持增长的良好态势,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未发生变化。建设中山昇兴年产灌装量1.21亿罐生产线项目是为了实践公司的发展战略,实现制罐和灌装一体化的商业模式,增强客户粘性,充分发挥制罐业务与OEM灌装业务协同效应,国内食品饮料灌装行业的市场潜力巨大,公司正在积极与客户保持密切接洽,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未改变。因此,鉴于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继续积极推进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并做出以下延期调整:

  ■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安徽昇兴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由于安徽昇兴前期办理股东出资审批和登记手续的进展缓慢,导致募集资金出资到位时间有所滞后,另外,该项目订购的国外进口设备的备货、运输和安装调试所需的时间较长,因此,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预计日期调整至2017年3月31日。

  2、中山昇兴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中山昇兴募投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对建筑结构设计方案进行了必要的更改,以及受到当地雨季的影响,均造成了工期延后,另外,考虑到该项目配套使用蒸汽的供汽方无法完全保证在2016年内提供供汽服务,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预计日期调整至2017年3月31日。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进度是基于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总投资估算、建设规模及内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拟延期的两个募投项目所需的资金均由公司和昇兴(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通过缴纳出资的方式投入,且约定的出资缴纳期限均为项目公司的增资事项经政府主管审批机关批准后6个月内。在公司拟调整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进度的同时,公司和昇兴(香港)有限公司拟相应调整对安徽昇兴和中山昇兴的出资期限为:增资事项经政府主管审批机关批准后18个月内。

  为了防范募投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提高办事效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必要时调整上述两个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出资期限。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昇兴(安徽)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33万吨马口铁涂印生产线项目”和“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年产灌装量1.21亿罐生产线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的进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估算、建设规模及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该等项目的进度做出调整。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昇兴集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涉及项目实施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总投资估算、建设规模及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昇兴集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下午14:30,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经一路公司办公楼2层会议室。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6年6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通知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6年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区)经一路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 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 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6年6月29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 公告之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区)经一路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50015

  联 系 人:李敦波、林进柳

  联系电话:0591-83684425

  联系传真:0591-83684425

  六、备查文件

  (一)《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52。

  2、投票简称:昇兴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昇兴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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