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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6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正集团")因筹划重大事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自2016年3月17日开市起停牌。停牌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 )。2016年3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号),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票自2016年3月23日开市起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2016年3月30日、2016年4月6日、2016年4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号、2016-009号、2016-010号)。2016年4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号),2016年4月22日、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23日、2016年5月31日、2016年6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号、 2016-024号、2016-025号、2016-028号、2016-030号、2016-033、2016-034)。 截至目前,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如下: 一、重组基本情况 1、公司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本次重组的交易方案为:公司向标的资产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并同时配套融资。 二、重组进展情况 1、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已与潜在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公司收购标的公司事项进行了洽谈并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具体合作方案双方正在协商确定中。相关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开展工作,并对相关实施方案及解决措施进行了协商、讨论。 2、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量较大,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2016年6月17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2016年5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2016年6月13日,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的申请,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延期复牌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17日起继续停牌,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六个月,预计最晚于2016年9月17日前披露相关文件并申请复牌。 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5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被否决议案的情形,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12日-2016年6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13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永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72,908,3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35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0,096,6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80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2,811,7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4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2,814,5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4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2,811,7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454%。 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所列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590,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62%;反对317,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96,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205%;反对317,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常娜娜律师、邵丽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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