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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16-084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3日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15:00至2016年6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胡曹路699弄100号雪浪湖度假村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彭继泽
(六)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9人,代表股份1,920,467,89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5204%(其中: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320,210,9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0913%;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2人,代表股份4,145,9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36%;以回避表决方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596,11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2854%)。本次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5人,代表股份324,356,8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2349%。
会议由董事长彭继泽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表决,经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后,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具体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逐项予以了回避表决。
1、 交易各方
表决情况:同意324,345,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45,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2、交易标的
表决情况:同意324,345,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45,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324,345,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45,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4、交易对价的调整机制
表决情况:同意324,345,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45,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5、交易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324,345,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45,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6、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324,345,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45,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7、期限日与终止费
表决情况:同意324,345,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45,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8、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324,345,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45,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估值报告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准则差异鉴证报告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境内外合格金融机构申请并购贷款或银行借款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24,344,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44,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Fiagril Ltda.股权项目>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50,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24,344,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44,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琳凯、陈孝辉
结论性意见:"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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