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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6-33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1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国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国锭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刊载于2016年6月1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6-34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1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岑央群女士主持,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参股公司杭州中恒派威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派威”)的增资扩股,有利于增强其资金实力,符合公司对其的战略定位,促进公司电力电子业务板块的发展。本次中恒派威增资扩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参股公司中恒派威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16年6月1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6-3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要提示: 1、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电气”或“公司”)参股公司杭州中恒派威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派威”)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董事长朱国锭先生担任中恒派威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扩股事宜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为加速发展LED驱动电源业务,公司参股公司中恒派威拟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恒派威注册资本由4,7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275万元,公司放弃对本次中恒派威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故股权被稀释,公司持有中恒派威的股权由48.94%下降至36.65%,最终持股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朱国锭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中恒派威增资扩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增资扩股及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参股公司中恒派威拟进行增资扩股,新增注册资本1,575万元。 杭州金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38万元认缴新增的注册资本138万元; 自然人阮涛、陈笑燕、应华杰、穆渭泾、吴婉红、刘海浪、陈琪、徐伟伟、杨支东拟共同出资人民币1,437万元认缴新增的注册资本1,437万元。公司放弃本次对中恒派威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股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恒派威注册资本由4,7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275万元,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发生改变。 二、 增资标的中恒派威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中恒派威电源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2幢1层 法定代表人:朱国锭 注册资本:肆仟柒佰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2年05月16日 营业期限:2012年05月16日至2032年05月15日止 经营范围:生产:LED电源、LED灯具。技术开发、技术服务:LED灯具、电源设备、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批发、零售:电源设备、家用电器;货物进出口;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5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为18,496,282.98元,净利润为-13,727,914.86元,负债为8,416,513.78元,总资产28,106,999.12元,净资产19,690,485.34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营业收入为2,985,817.05元,净利润为-3,536,161.27元,负债为8,042,627.73元,总资产24,196,951.80元,净资产16,154,324.07元。 本次增资扩股前后中恒派威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 本次增资扩股的出资方式 本次中恒派威增资方均以货币出资认缴新增的注册资本。本次中恒派威增资,公司及其他两名股东杭州创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蒋忠良放弃对本次中恒派威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增资完成后,中恒派威注册资本由4,7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275万元。 四、 增资方及其他股东介绍 1)本次增资方 1、法人股东 公司名称:杭州金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611号3幢第六层608室 法定代表人:汪婷 注册资本: 伍佰万元整 成立时间: 2008年04月21日 营业期限: 2008年04月21日至2038年04月20日止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 杭州金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自然人股东 阮涛,身份证号码:3306251973****1632;陈笑燕,身份证号码:3303231976****3626;应华杰,身份证号码:3302811989****3311;穆渭泾,身份证号码:6101231955****4017;吴婉红,身份证号码:3102251969****3626;刘海浪,身份证号码:3209231981****2716;陈琪,身份证号码:1101061962****3326;徐伟伟,身份证号码:3390051986****2918;杨支东,身份证号码:3301021973****0914。 以上自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其他股东 1、法人股东 公司名称:杭州创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 杭州市高新区之江科技工业园东信大道69号2幢4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叶建波 成立时间: 2013年04月11日 合伙期限: 2013年04月11日至2033年04月10日止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2、自然人股东 蒋忠良,身份证号码:3301061982****5538。 以上法人和自然人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恒派威是电力电子行业专注于LED驱动电源研究开发的供应商,是公司面向电源行业纵向拓展的布局。本次中恒派威的增资扩股,可以提升中恒派威业务规模,增强中恒派威市场竞争力,提高LED驱动电源业务能力,推动其主营业务的拓展,同时,降低其财务费用,有利于支持其未来的发展计划。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出资额为2300万元,占中恒派威注册资本的比例为36.65%。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中恒派为的出资比例为48.94%,与2015年相比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发生改变。 六、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恒派威2015年度按照市场公允价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积金额为861万元人民币。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与中恒派威2016年第一季度按照市场公允价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积金额为1.3万元人民币。 七、 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的批准。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本次中恒派威的增资扩股有利于增强其资金实力,符合其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对其的战略定位。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董事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及上市公司向董事利益倾斜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恒派威是电力电子行业专注于LED驱动电源研究开发的供应商,是公司面向电源行业纵向拓展的布局。本次增资后,中恒派威的资本实力将得到增强,有利于支持其后续的发展计划。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6-3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文的公告 ■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955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 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1,538,461股新股。 二、 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 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志云 聂美玲 联系邮件:zhengquan@hzzh.com 联系电话:0571-86699838 联系传真:0571-86699755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小敏 栾晓洁 联系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联系邮件:liyuhang@csc.com.cn 联系电话:010-65608347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6-37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 ■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1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16.25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披露的2015-77号《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年4月21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523,242,3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公司本次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3日。公司本次利润分派方案已于2016年5月3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披露的2016-23号《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之后,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16.25元/股调整为16.22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6.25元/股-0.03元/股=16.22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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