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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6-049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下午15:00 至2016年6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陆永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聘请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372,328,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28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372,328,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2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72,328,67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2,328,67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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