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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6 债券代码:112155 债券简称:12正邦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集团”,林印孙先生对正邦集团控股97.2%。)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 正邦债,债券代码:117020)自2016年5月26日进入换股期(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正邦集团的换股情况通知,截止2016年6月12日,正邦集团可交换债券投资人已累计完成换股6,825,779股,换股价格为19元/股。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交换债券换股而累计减少公司股份比例为1.02% 。本次换股完成后,正邦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168,659,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1%,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林印孙先生控股97.2%的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4.61%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即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均由林印孙先生实际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换股情况
1、股东换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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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为止,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交换债券换股而累计减少公司股份比例为1.02%(含本次换股导致的股份减少)。
2、股东本次换股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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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2016年6月12日,正邦集团共质押股份83,174,221股,其中,为发行可交换债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尚质押33,174,221股,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50,000,0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正邦集团于2007年2月1日做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该承诺已于2010年8月17日履行完毕;正邦集团于2015年7月9日承诺:从即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该承诺已于2016年1月8日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减持承诺。
5、“15 正邦债”发行规模为760,000,000元,本次换股后,债券余额减少至 630,310,199元 。
6、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了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正邦集团换股情况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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