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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编号:2016-058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人员配置,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拟对组织架构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内容如下。(组织机构图附后)

  (一)、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公司的职能部门主要有:总裁办、企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审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下辖事业部及子公司主要有:铜板带事业部、铜棒线事业部、电工材料事业部、钢带事业部、楚江物流公司和顶立科技公司。

  (二)、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总裁办:负责公司文秘管理、法务管理、企业文化管理、信息化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等。

  2、企管部:负责公司目标管理、绩效管理、计划管理、统计管理、内部协作管理、期货保值、安全管理等。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岗位管理、招聘管理、培训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等。

  4、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税收管理、财务体系建设等。

  5、市场部:负责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分析、研究市场趋势及提出市场远程目标、原料市场的规划与整合等。

  6、技术中心(下设技术部、发展部):负责公司产业规划管理、产学研合作、技改与项目管理、技术创新与研发管理、科技情报管理、能源与环保管理等。

  7、研发中心:负责新兴产业项目的前期调研;负责新兴产业项目的可研性论证;负责新兴产业项目及园区的规划、实施及运营管理等。

  8、审计部:负责公司内控管理、审计监督及审计委员会日常事务等。

  9、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的拟订、投资者关系维护、对外信息披露工作、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策略投资和董事会日常工作等。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延寿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6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入伙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入伙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入伙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6月1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6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由18个月调整为12个月。

  除上述调整外,《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由18个月调整为12个月。

  除上述调整外,《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6月2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6月 1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简  历

  刘延寿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1年参加工作。曾任威灵(芜湖)电机制造压缩机工厂总经理、常州威灵电机制造总经理、上海楚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芜湖楚江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裁助理职务。刘延寿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

  注:铜板带事业部、铜棒线事业部、电工材料事业部、钢带事业部按产品种类划分。目前铜板带事业部主要包括楚江新材生产经营业务及清远楚江、楚江再生、精诚铜业(香港);铜棒线事业部主要包括楚江合金;电工材料事业部主要包括楚江电材;钢带事业部主要包括楚江特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编号:2016-059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入伙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编号:2016-060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入伙宁波丰年君盛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由宁波丰年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年通达”)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的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盛”或“合伙企业”)。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后续,公司将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深交所上市规则、指引及相关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履行该事项进展披露情况。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丰年通达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

  1、名称:宁波丰年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0206000256200

  3、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赵丰

  5、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5年3月6日

  7、住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325室

  8、营业期限:2015年3月6日至2035年3月5日

  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二)管理人

  合伙企业的管理人为宁波丰年荣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年荣通”),对合伙企业的经营与投资进行管理。

  1、名称:宁波丰年荣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0206000256218

  3、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赵丰

  5、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 2015年3月6日

  7、住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324室

  8、营业期限:2015年3月6日至2035年3月5日

  9、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丰年通达、丰年荣通均为丰年永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年资本”)的全资子公司。

  丰年资本的股东为北京丰年同庆控股有限公司、共青城云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仕儒、王国安、吴耀军和曾昭霞。北京丰年同庆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丰年资本93%的股权,为丰年资本控股股东。

  丰年资本是优秀的本土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具有丰富的军工产业投资及基金管理经验。丰年资本目前聚焦于军工及消费等行业的投资,拥有超过二十人的军工产业投资团队,管理规模超过人民币10亿元,曾累计主持投资超过30余家军工企业。丰年资本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的专注于股权投资及管理的专业机构,并且是在国防科工局备案具备保密资格(机密级)的投资机构。

  (三)其他合伙人

  除本公司外,本次其他有限合伙人主要为其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信息

  (一)注册情况

  1、合伙名称: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3WL70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注册资本:23891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2日

  6、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1313室

  7、合伙期限:2015年10月22日至2035年10月21日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二)出资情况

  丰年君盛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于2016年1月完成了首次封闭,首次封闭募集资金人民币23,891万元。普通合伙人将在首次封闭后六个月内其认为适当的时间宣布基金最终封闭。

  1、出资方式:合伙人均以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出资进度:合伙人认缴出资分两期实缴,每次实缴比例为50%,首期实缴出资使用到三分之二时,合伙人缴纳第二期出资。

  3、存续期限:5年,设两次延长期,每次不超过一年。

  4、退伙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4)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5)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除非以上情形,普通合伙人不得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解散前不得要求退伙。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资本金,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5、会计核算方式:以合伙企业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

  6、投资方向:主要用于军工企业的股权投资。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述合作方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未知其他合伙人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五、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丰年通达(作为普通合伙人)签署的《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或“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企业的名称: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经营期限:20年。

  (三)合伙目的:繁荣市场经济,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产增值。

  (四)合伙企业的费用: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向本合伙企业收取实缴出资额的2%年的管理费。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办法

  1、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合伙企业当年产生的利润,在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首先归还LP在该次分配中相应项目对应的投资成本,如项目对应的投资成本的内部收益率小于等于每年8%单利时则向LP分配,项目内部收益率大于每年8%单利时整体收益在GP与LP之间2:8分成。

  2、企业亏损的分担方式:由合伙人按依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企业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人的出资。

  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六)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委托普通合伙人宁波丰年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情况。

  (七)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半数以上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八)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经营发生争议时,通过合伙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解散与清算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十)违约责任

  1、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合伙人对本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目前,我国军工产业持续升温,国家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军工制造相关领域;同时,传统制造业面临转型升级的挑战,军工产业作为高端制造业的代表,成为传统制造业企业转型的一个较好方向。公司本次出资认购丰年君盛基金,成为丰年君盛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公司可通过参与投资,接触并间接投资大量军工企业,同时分享投资收益,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存在的风险

  国家在军工新材料领域宏观政策调整风险、具体项目所处行业发展变化的风险、税收风险(基金所适用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可能会由于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投资者收益也可能因相关税收政策调整而受到影响)、项目推进中的不确定因素风险(如:市场、技术、环保、财务、人才等方面)。

  3、对公司的影响

  丰年君盛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取决于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原股东对所投资企业的管理和运营,相关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经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等都可能影响所投资企业经营状况,进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

  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以上风险可能造成公司已投资金无法收回等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编号:2016-061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3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 3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6月29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6月28日下午 15:00 至 2016年6月29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6年 6 月23日(星期四)。

  (2)截至 2016 年 6 月 2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6年6 月1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四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披露材料。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6年 6 月27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 号办公大楼四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 号

  邮 编:241008

  传真号码:0553-5315978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公司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 号办公大楼四楼

  邮政编码:241008

  联系电话:0553-5315978

  传 真:0553-5315978

  联 系 人:姜鸿文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1。

  2、投票简称:楚江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6月 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楚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代表同意, 2 股代表反对, 3 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6月 28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6月29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6年6月29日召开的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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