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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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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16-060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28日

  至2016年6月29日

  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下午15时至2016年6月29日下午15时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 2016 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夏国新、深圳市歌力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注: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请选择现场大会前一个自然日,退市公司请选择现场大会前两个自然日)15:00至2016年6月29日(注:现场大会当天)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3、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4、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时间:2016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 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i.自热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i.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iii.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v.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 证券法务部

  4、邮政编码:518048

  5、会议联系人:卢盈霏

  6、电话:0755—83438860

  7、传真:0755—83433951

  8、邮箱:zqfw@ellass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6-057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明国际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明国际”) 为公司间接参股公司ADON WORLD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重大风险。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1,金额为2100万欧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间接参股公司ADON WORLD对外投资需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明国际为其提供2100万欧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并收取每年7.5%及欧元银行同业拆借利率的资金占用费。

  经公司自查,东明国际向ADON WORLD提供财务资助时,ADON WORLD的法定代表人夏国新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于ADON WORLD 设立时除法定代表人外并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ADON WORLD的法定代表人可视同为董监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并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ADON WORLD

  注册资本:2000欧元

  注册地点:法国巴黎

  法定代表人:Laurent Bitton

  成立时间:2016年5月18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组合管理

  (二)与关联人的关系

  东明国际向ADON WORLD提供财务资助时,ADON WORLD的法定代表人夏国新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国新不再担任ADON WORLD的法定代表人,夏国新担任ADON WORLD的监事会主席。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ADON WORLD

  (二)提供财务资助金额:2100万欧元

  (三)期限:借款实际发放日起一年

  (四)资金占用费利率:7.5%+欧元银行同业拆借利率

  (五)借款用途:对外投资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明国际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ADON WORLD实施正常的对外投资,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该资助事项风险可控,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6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公司应表决董事7名,其中关联董事夏国新先生、胡咏梅女士按规定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沟通并获得了认可,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本次交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该资助事项风险可控。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真审核后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本次交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该资助事项风险可控。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四)审计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关联委员胡咏梅按规定回避,其他两位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本次交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该资助事项风险可控。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808 股票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6-059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7)

  公司应表决董事7名,其中关联董事夏国新先生、胡咏梅女士按规定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6-058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15日,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0),就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工作做了说明。

  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已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12069698截至2016年4月14日,专户余额为26,338.334894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营运管理中心扩建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已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37110100100325100,截至2016年4月14日,专户余额为0.5588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01851610808,截至2016年4月14日,专户余额为645.891669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及专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新时代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新时代证券应当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四、新时代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银行应当配合新时代证券的调查与查询。新时代证券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授权新时代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巫秀芳、郭纪林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新时代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专户银行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新时代证券。

  六、公司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新时代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新时代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新时代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银行,同时按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新时代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者在新时代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新时代证券发现公司、专户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公司、新时代证券与专户银行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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