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行”)。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诺亚正行协商,现决定自2016年6月14日起,对通过诺亚正行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诺亚正行申购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6年6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诺亚正行申购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享有申购费率4?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不享有折扣; 自2016年6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诺亚正行定期定额投资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享有申购费率4?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不享有折扣。 3、基金销售机构 诺亚正行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参加诺亚正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诺亚正行申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网站:www.noah-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1-5399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5)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4日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在中信建投和海通证券 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2016年6月1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办理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C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基金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2)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开户程序依照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构规定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有),到本基金指定的销售场所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本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如销售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100元,则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5)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到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或协议到期未续签,则销售机构有权视为该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事宜的处理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7)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8)“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9)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则执行。 (10)业务咨询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网址:www.hsbcjt.cn 4. 基金销售机构 中信建投、海通证券(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根据实际需要,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C开放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bcjt.cn)上的《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4日
关于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 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证协发[2009]97号)的有关规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6年6月13日起对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证券天晟新材(证券代码:300169)以及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证券再升科技(证券代码:60360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在上述停牌证券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了解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4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