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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编号:(临)2016-097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情况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24日起开始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2015年12月24日,公司根据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申请证券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自该日起,公司根据重组进展情况,持续每五个交易日披露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2016年2月18日,公司根据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召开了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6年2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4日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继续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24日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2016年8月24日前披露符合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
二、停牌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及各相关方均积极推进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玺创投")进行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尽职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相关风险等,并就重组方案、交易对价、支付方式等进行了协商。但由于政策变化原因,在经过多方论证、咨询及方案调整的讨论后,前述重大资产重组已不存在重组交易基础,公司在2016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中,宣布终止与融玺创投的重大资产重组合作。
为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更好的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拟继续推进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涉及重大无先例事项,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手就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交易方式、对价方式及工作流程等进行了进一步协商、谈判,同时,中介机构进行了初步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在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对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此外,公司已在历次进展公告中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及决策过程
公司拟筹划的本次重组事宜涉及重大无先例事项,且沟通、审批部门较多,审批程序复杂,公司对本次重大重组方案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充分分析、论证,对相关行业发展情况进行了研讨并咨询相关部门意见,并协调中介机构进行了初步尽职调查等工作。经公司与标的方股东充分沟通,在本次重组的时间进度安排上,双方无法匹配,且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从保护全体股东权益及维护市场稳定出发,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终止筹划该重组事项。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各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未来的经营中,公司将在做好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不断将企业做大做强,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五、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及工作安排
公司现有业务主要为光通信业务,为巩固并提升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水平和能力、加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回馈上市公司中小股东,通过对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的分析,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各项工作开展的情况,经本公司审慎研究,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继续夯实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相关产业的业务延伸,寻求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因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并需进行相关准备工作,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暨复牌日期不晚于2016年6月28日。公司将尽快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各项工作,及时披露非公开发行预案等相关文件并尽快复牌。
六、公司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自2016年6月14日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对股票停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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