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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6-46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6月12日,在公司进行查阅股东名册时,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东江先生的股份增加了900股。经与王东江先生沟通,了解到由于王东江先生看好公司的前景和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在2016年4月26日购买了公司900股股票,由于其对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相关规定尚不熟悉,故没有及时在增持行为发生后及时告知或通知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王东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东江先生于2016年4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本次增持前,王东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009,4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05%。 本次增持完成后,王东海先生与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东江先生、王东水先生、王文泉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2,312,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473%。 二、后续增持计划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增持计划的实施安排: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个人名义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总股本1%-2%的股票。购买价格将根据市场行情确定,投入总金额1-2亿元。 后续增持计划的实施方式和条件:拟从二级市场购买。具体方式及条件正在论证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王东江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王东江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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