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吕向阳召集,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的方式同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6月1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网络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吕向阳先生主持,全部监事、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议案》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拟实施增持承诺时发现,由于其本人对于证监发〔2015〕51号文中相关政策理解有误,曾于承诺增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过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故导致其本人无法在承诺期内实施增持。鉴于此,柯荣卿先生特向公司提出申请,延期半年履行增持承诺,并自愿承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7月9日期间内不减持其本人持有的全部融捷股份股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提出的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申请,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没有董事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柯荣卿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关于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事项的更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事项发表了专项审查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8)。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柯荣卿先生提交的《关于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申请》;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 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融捷股份”)于2016年6月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申请,并于2016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议案》,现就该事项的详情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及背景 2015年6、7月间,中国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融捷股份股票价格也出现较大幅度下跌。2015年7月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的通知,为积极响应管理部门号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指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及资本市场稳定,柯荣卿先生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增持计划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于未来十二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状况,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金额不低于1550万元人民币的路翔股份股票。增持所需资金由其本人自筹取得,并且承诺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关于柯荣卿先生增持计划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2015年7月1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 二、柯荣卿先生持股情况及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原因 由于个人投资和家庭的原因,柯荣卿于2016年3月23日至6月1日期间,曾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本人持有的融捷股份股票1040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柯荣卿先生尚持有公司股票15,083,3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1%。 近日,柯荣卿先生拟实施上述承诺时,经相关专业人士提醒,其本人方知晓,其本人对于上述证监发〔2015〕51号文中“在6个月内减持过本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的,不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时间基点的理解是错误的。其本人在2016年6月1日起的六个月内再买入融捷股份股票的,将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由此,导致其本人在上述承诺的承诺期内无法实施增持。 鉴此,柯荣卿先生特向公司提出申请,延期履行增持承诺。 三、 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具体内容 柯荣卿先生鉴于对证监发〔2015〕51号文相关规定理解有误而导致增持承诺无法在承诺期内实施,柯荣卿先生特提出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申请。柯荣卿延期履行的内容如下: “1、增持承诺的履行时间延长半年,即至2017年1月9日前实施完毕;增持方式为: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或个人账户直接增持等方式;金额、锁定期等其他内容均不变化; 2、若股东大会批准本人延期履行增持承诺,本人承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7月9日期间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全部融捷股份股票(持股数量为15,083,3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1%)。 本人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以及切实履行相关承诺的态度是一贯的、坚定的,本次延期履行承诺是因本人的错误理解所致,对此,本人特向公司和股东致歉。” 四、 公司对本次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决策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本次持股5%以上股份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申请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独立或专项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柯荣卿回避表决。 公司于2016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柯荣卿先生提出的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申请,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白华、向旭家,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申请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拟实施增持承诺时发现,由于其本人对于证监发〔2015〕51号文中相关政策理解有误,曾于承诺增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过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故导致其本人无法在承诺期内实施增持,鉴于此,特向公司提出申请,延期半年履行增持承诺,并自愿承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7月9日期间内不减持其本人持有的全部融捷股份股票。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对该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柯荣卿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时将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方便中小投资者发表意见。”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柯荣卿先生提出的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申请,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拟实施增持承诺时发现,由于其本人对于证监发〔2015〕51号文中相关政策理解有误,曾于承诺增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过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故导致其本人无法在承诺期内实施增持,鉴于此,特向公司提出申请,延期半年履行增持承诺,并自愿承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7月9日期间内不减持其本人持有的全部融捷股份股票。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对该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关于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申请》;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长罗彬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的方式同时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6年6月1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网络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监事的 100%。 4、监事长罗彬先生主持了本次监事会,董事会秘书陈新华女士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柯荣卿先生提出的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申请,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拟实施增持承诺时发现,由于其本人对于证监发〔2015〕51号文中相关政策理解有误,曾于承诺增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过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故导致其本人无法在承诺期内实施增持,鉴于此,特向公司提出申请,延期半年履行增持承诺,并自愿承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7月9日期间内不减持其本人持有的全部融捷股份股票。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对该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柯荣卿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关于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事项的更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柯荣卿先生提交的《关于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申请》;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8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6月12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6年6月2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7日-2016年6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下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给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议案》 议案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议案2关联股东柯荣卿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审议的议案有关内容请查阅2016年6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请于2016年6月24日17:00前寄达或传真至本公司。来信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及《授权委托书》(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地点及《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 融捷股份董秘办,邮编:510623 登记传真:020-38289867 登记邮箱:lxgfdmb@163.com 3、登记时间:2016年6月23日—6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人:陈新华、何成坤 联系电话:020-38289069 传 真:020-38289867 联系邮箱:lxgfdmb@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 融捷股份董秘办,邮编:510623 六、备查文件 1、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柯荣卿先生提交的《关于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申请》;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2”,投票简称为“融捷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6年6月24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NO.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姓名/单位名称)出席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受托人具有表决权并按如下所示表决: ■ 特别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