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6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6-042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4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如下业务:“企业品牌维护及推广,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管理咨询,营销管理培训,网络数据服务”,并对《公司章程》、公司相关证照等涉及到公司经营范围的内容一并进行变更。即:

  变更前经营范围主要为: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和诊断药品)。销售: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及剧毒化工原料)、药用辅料及I、II、III类医疗器械;6822医用光学器械、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中、西药品及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进出口贸易。

  变更后经营范围主要为: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和诊断药品)。销售: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及剧毒化工原料)、药用辅料及I、II、III类医疗器械;6822医用光学器械、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中、西药品及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进出口贸易;企业品牌维护及推广,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管理咨询,营销管理培训,网络数据服务。(最终需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后的经营范围为准。)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进行修订,修订前原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和质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以及债务性融资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20%以下的投资事项,包括股权投资(不包含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经营性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余额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事项;但涉及运用发行证券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文件的规定需要报股东大会批准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修订后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变更为: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和质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以及债务性融资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35%以下的投资事项,包括股权投资(不包含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经营性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余额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事项;但涉及运用发行证券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文件的规定需要报股东大会批准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公司贷款投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郑伟先生、王学民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拟为西藏信天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西藏海思康睿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资设立并控股的公司)在银行申请贷款、保函等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提请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一、二、三。《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三、备查文件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6-043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关联公司贷款投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1、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思科”)拟为西藏信天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西藏海思康睿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资设立并控股的公司)在银行申请贷款、保函等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根据每笔贷款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担保。

  2、西藏信天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西藏海思康睿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申请的相关贷款将用于在生命科学、医疗器械、药物(尤其是创新药物)等领域进行投资,海思科将获得所投资项目在中国的长期独家销售代理权,此举有助于海思科在优化财务结构的基础上丰富未来的业务及产品线,对公司未来的业绩提升和财务结构优化有着积极影响。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的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将以各自的个人资产为上述关联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西藏信天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天翁”)

  (1)成立日期:2015年4月14日;

  (2)注册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新城B区7幢2单元601-1;

  (3)法定代表人:王俊民;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主营业务:医疗行业投资管理;

  (6)股东情况:王俊民(持股51%)、范秀莲(持股29%)、郝聪梅(持股20%,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郑伟先生之配偶);

  ■

  (7)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698,682.09元,净资产-49,481.75元,2015年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49,481.75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52,751.25元,净资产-49,232.59,2016年第一季度收入0,净利润249.16元。

  2、西藏海思康睿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思康睿”)

  (1)成立日期:2015年7月28日;

  (2)注册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新城B区7幢2单元601-1;

  (3)法定代表人:范秀莲;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5)主营业务:医疗行业的投资与咨询;自有医院的管理;移动、远程医疗服务与咨询;医疗营销策划;医疗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

  (6)股东情况:王俊民(持股60%)、范秀莲(持股40%);

  ■

  (7)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0元,净资产-711.00元,2015年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711.00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0元,净资产-711.00元,201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711.00元。

  3、被担保人财务情况说明

  信天翁及海思康睿主要系为在医疗领域进行投资、收购资产设立的公司,目前无业务运营。

  三、关联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述关联公司在银行申请贷款、保函等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的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将以各自的个人资产为上述关联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述关联公司参与申请的贷款将用于在生命科学、医疗器械、药物(尤其是创新药物)等领域进行投资,海思科将获得所投资项目在中国的长期独家销售代理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未来将获得信天翁及海思康睿所投资项目在中国的长期独家销售代理权,鉴于潜在的投资标的的财务状况可能是亏损,故此举有助于海思科在优化财务结构的基础上丰富未来的业务及产品线,对公司未来的业绩提升和财务结构优化有着积极影响。

  信天翁及海思康睿拟投资的领域为生命科学、医疗器械、药物(尤其是创新药物)等领域,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有望在国内外市场取得可观的销售和投资回报。信天翁及海思康睿目前资产规模较小且无业务运营,未来主要通过投资标的的分红、投资标的的股份转让等方式实现偿债,故借款人或被担保人未来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此外,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将以各自的个人资产为上述关联担保提供反担保,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有充足的反担保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故基于上述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信天翁或海思康睿在银行申请贷款、保函等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郑伟先生以及受上述股东支配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我们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知悉了有关本次关联担保的事宜,并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将获得信天翁及海思康睿所投资项目在中国的独家销售代理权,有助于公司在优化财务结构的基础上丰富未来的业务及产品线。

  3、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将以各自的个人资产为上述关联担保提供反担保,我们认为二人有充足的反担保能力。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届时亦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宜。为了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我们建议公司对相关的银行贷款及使用情况、被担保人的资产情况、股东情况以及反担保人的资产情况进行紧密跟踪,从而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基于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提供过任何对外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的情况发生,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为零。

  七、其他

  如本次关联担保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及时披露后续具体的担保协议签署情况(包括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和其他重要条款等)以及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6-04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对应项目历年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对应项目历年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6-04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日以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对应项目历年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对应项目历年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6-047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思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80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01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95.6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704.4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2年1月12日转入公司账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003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余及募投项目终止所对应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项目情况介绍

  1、原募投项目计划及实施情况

  (1)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该项目由子公司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已于2014年上半年建设验收完毕正式投产,项目建设安装工程存在零星工程尾款及质保金于2015年支付完毕,出现约8,300万元的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是:(1)随着国内制药设备行业的不断发展,国产设备的品质已达到了较高水平,能够满足本项目的要求,公司通过认真的调研后采购了部分国产设备替代了原计划中价格昂贵的进口设备,使得本项目的设备购置费较原投资计划有所降低;(2)制药设备近几年的价格有所降低,受此影响该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设备采购价格较原投资计划中的预算金额降低,也使得本项目的设备购置费较原投资计划有所降低。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8,204万元,由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新药研发基地、中试基地,并完成通风、安防、配电等配套设施建设。其中,新药研发基地包括口服制剂研究中心、多组份注射剂研究中心、质量研究中心、信息中心;中试基地包括口服制剂中试基地、多室袋注射剂中试基地。截止201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819.86万元,项目实施完毕,结余募集资金384.14万元。

  (3)夫西地酸钠原料药扩产项目

  该项目原计划于2012年1月前完成项目验收,通过GMP认证,正式投产,目前已完成的新建夫西地酸钠原料药产能为2吨,约占整个项目计划新建产能7吨的1/3。出现目前情况的原因是,公司产品注射用夫西地酸钠主要受国家发改委限制抗生素使用及降价因素影响,2011年度、2012年度销售额较2010年均有较大幅度下滑,公司于2013年起暂停了该项目。2015年该产品销量虽有一定程度的恢复,但公司现有产能完全能应对未来市场的供货需求,考虑到该产品未来一段时期内的销售额仍会受市场及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为避免原料药盲目扩产后产能闲置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公司董事会决定正式终止该项目,拟将剩余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上述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结余剩余情况

  单位:万元

  ■

  3、本次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研发驱动类型的医药企业,近年来随着研发投入持续增大,生产规模、销售规模的逐年扩大,原材料、存货等相应增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所提高。同时,考虑到现今医药行业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行业政策的影响,增速放缓,下游客户资金面趋紧。使用公司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保持公司良好的竞争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如新药物的开发、自建工厂等。

  4、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安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剩余的募集资金15,180.9万元及各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为准。

  三、公司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对应项目历年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对应项目历年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对应项目历年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对应项目历年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计划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效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对应项目历年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对应项目历年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对应项目历年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到账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中信证券认为:

  1、考虑到注射用夫西地酸钠未来一段时期内的销售额仍会受市场及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为避免原料药盲目扩产后产能闲置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公司终止夫西地酸钠原料药扩产项目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2、海思科使用结余募集资金15,180.9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海思科发展主营业务之需要,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有助于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海思科的经营效益;

  3、海思科本年度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海思科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海思科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关于海思科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报告》;

  4、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6-04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1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俊民先生从提高会议效率,节约各位股东和董事的时间以及公司会务成本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增加到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王俊民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 36.99%的股份,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拟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议案外,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2日14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15:00至2016年6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4、会议召开与投票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6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议案》

  3、《关于为关联公司贷款投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本日及2016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其中《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17日(9:30—11:30、13:30—15:30)。

  3、登记地点:西藏山南地区泽当镇三湘大道17号。

  4、谢绝未在上述指定登记时间内按照上述指定登记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艳

  电 话:0893-7834865

  传 真:0893-7661674

  联系地址:西藏山南地区泽当镇三湘大道17号

  邮 编:856000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53。

  2、投票简称:“海思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6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当日9:30-11:30及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思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点,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点。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6-049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思科”)于2016年6月7日发布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公司关于为关联公司贷款投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因信息披露工作人员工作疏忽,上述公告中关于为西藏信天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西藏海思康睿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表述不够完善,特在此予以更正。

  更正前如下:

  公司拟为西藏信天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西藏海思康睿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8,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更正后如下:

  公司拟为西藏信天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西藏海思康睿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保函等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8,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同时,公司亦将更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公司关于为关联公司贷款投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中的相关内容,更新后的相关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的编制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32版)
   第A002版:综 合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机 构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次新股行情解密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基 金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行 情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A017版:信息披露
   第A018版:信息披露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
注册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成功研发大尺寸蓝宝石晶体的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4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