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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16-15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补充披露公告 2016-06-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需要做以下补充披露: 一、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三财务报表附注之(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原报告披露为: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1企业集团的构成 ■■■ 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如下: 本公司持有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50%股权,该公司五名董事中由本公司派出三名,本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由本公司合并报表。” 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上表中持股比例是按照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对其一级、二级、三级子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权益份额的比例进行填列,导致结果显示公司持有江西寻乌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赣州章贡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江西兴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和东乡县锦溪混凝土有限公司等的比例都低于50%,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清晰地阅读公司年度报告,现补充披露如下: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1企业集团的构成 ■■■ 注、1、公司享有的权益比例是指公司对其一级、二级、三级子企业享有的权益份额,其中:公司直接持有江西锦溪水泥有限公司40%的股权,又通过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江西锦溪水泥有限公司50%股权,公司对江西锦溪水泥有限公司的权益比例是:40%+50%×50%=65%;江西锦溪水泥有限公司持有东乡县锦溪混凝土有限公司51%股权,公司对东乡县锦溪混凝土有限公司享有的权益比例是:(40%+50%×50%)×51%=33.15%;江西寻乌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二级子企业,公司通过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70%股份,公司占该公司的权益份额是:50%×70%=35%。 2、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如下: 本公司持有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50%股权,该公司五名董事中由本公司派出三名,本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由本公司合并报表。” 二、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之(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原披露为: ■ 因核算统计时遗漏了子公司数据,造成福建省毛利率数据有误,实际情况如下: ■ 特此补充披露,为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补充后的报告全文详见随本公告同期在巨潮资讯网(hppt://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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