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股票代码:000570、200570 公告编号:2016-012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6-06-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6年5月2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561,374,3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2,911,609.5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总股本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1,374,3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07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3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B股非居民企业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0.207元,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3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433)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3日; 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6年6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截止2016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16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16年6月27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14日至登记日: 2016年6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16年7月30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123号 咨询联系人:何建江 咨询电话:0519-68683155 传真电话:0519-86630954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