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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6-043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6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6月14日(星期二)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英威腾大厦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无缺席董事。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议案一因黄申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行之有道调整股权结构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黄申力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参股公司调整股权结构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6年7月1日(星期五)下午2:30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英威腾大厦公司五楼北多功能厅,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6-04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6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6月14日(星期二)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 4 号厂房英威腾大厦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董瑞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行之有道调整股权结构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参股公司调整股权结构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 2016-045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调整股权结构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2014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行之有道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独立投资人黄申力先生、王明旺先生、张杰先生、危可宁先生与英威腾、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欣旺达公司”)、郑州市加滋杰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滋杰”或“加滋杰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行之有道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之有道”)。 行之有道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王明旺出资人民币5,760万,持股比例32%;欣旺达出资人民币3,600万,持股比例20%;加滋杰出资人民币3,600万,持股比例20%;英威腾出资人民币1,620万,持股比例9%;黄申力出资人民币1,620万,持股比例9%;张杰出资人民币900万,持股比例5%;危可宁出资人民币900万,持股比例5%。 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行之有道调整股权结构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行之有道部分股东加滋杰、张杰无法继续履行缴资义务,根据行之有道各股东对行之有道的贡献,董事会同意行之有道进行股权调整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股权结构暨减少注册资本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股权结构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行之有道历史沿革情况 (1)第一期实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行之有道《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之有道各股东于2014年11月4日缴付了第一期出资合计3,600万元,实缴比例均为20%;本次出资后,各股东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和持股比例如下: ■ (2)第一次股权结构调整会议情况 经行之有道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加滋杰将所持有的公司10%股权转让给股东张杰。同意股东危可宁将所持有的行之有道5%股权转让给股东张杰。调整后的出资及持股情况如下: ■ (3)第二期实缴注册资本会议情况 经行之有道股东会决议,同意行之有道各股东缴纳第二期出资,本期实缴注册资本总额应为900万元(占认缴注册资本总额的5%),行之有道各股东应同比例实缴。在约定时间内,股东王明旺、黄申力、欣旺达、英威腾实缴了本期出资(合计630万元),但股东张杰、郑州市加滋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未实缴本期出资(合计2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本期实缴后,行之有道各股东实缴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 二、行之有道股权结构调整暨减少注册资本 经行之有道股东协商沟通,行之有道股东加滋杰、张杰愿意对其他股东第二期的实缴资本开展股份折算并将相应的股权分别以总价1元人民币转让给其他已经完成第二期出资义务的股东。同时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依据行之有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减少注册资本。 1、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后,各股东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 2、行之有道注册资本从18,000万元按照实际缴付金额缩减至4,230万元。 行之有道基本情况: 名 称:行之有道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庆春 成立日期: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行之有道的资产总额为2,248.3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817.46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1.63万元,净利润为-1,596.95万元。 三、减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股公司行之有道调整股权结构暨减少注册资本是根据行之有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行之有道各股东决议调整股权结构暨减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本次减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6-046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6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1日(星期五)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15:00至2016年7月1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7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权,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英威腾大厦公司五楼北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6月28日、2016年6月29日、2016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055;传真号码:0755-86312975。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提交公司负责会议登记事务的工作人员。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倩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755-86312975 传 真:0755-86312975 邮 箱:sec@invt.com.cn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4”,投票简称为“英威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7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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