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16-065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6月30日,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 2016年6月13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0万元已经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16-066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6月14日在中国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7号大街6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兰君、汤浩瀚、张世忠、朱颉榕、张洪智、郭孔辉、沈成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世权先生主持,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在2016年6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保荐意见,有关意见详情于2016年6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16-067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6月14日在中国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7号大街6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监事杜敏、杨迪山、沈松生、冯燕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杜敏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16-068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6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01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3,8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17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009,122.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8,162,877.0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12月12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4]26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6月13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液压助力转向器扩产项目"账户余额为3,925,727.68元,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零部件精密铸件及机加工建设项目"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8,784,117.30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转向系统研发、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账户余额为2,637,680.55元,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5,000,000.00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10万件(套)汽车转向(电动EPS)组件等系列产品产业化投资建设项目"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32,870,632.98元,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000,000.00元。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4年12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该款项已于2015年6月25日归还。 2015年6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该款项已于2016年6月13日归还。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逐步完成投资建设,根据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根据现行的商业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估算,预计可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约870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于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浙江世宝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浙江世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已经浙江世宝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3、浙江世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过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浙江世宝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综上,财通证券对浙江世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张洪智、郭孔辉、沈成基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4日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浙江世宝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浙江世宝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0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12月非公开发行3,8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17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009,122.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8,162,877.0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12月12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4]26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6月13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液压助力转向器扩产项目"账户余额为3,925,727.68元,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零部件精密铸件及机加工建设项目"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8,784,117.30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转向系统研发、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账户余额为2,637,680.55元,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5,000,000.00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10万件(套)汽车转向(电动EPS)组件等系列产品产业化投资建设项目"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32,870,632.98元,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000,000.00元。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12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该款项已于2015年6月25日归还。 2015年6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该款项已于2016年6月13日归还。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逐步完成投资建设,根据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2016年6月14日,浙江世宝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于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关于浙江世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财通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浙江世宝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浙江世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已经浙江世宝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3、浙江世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过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浙江世宝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综上,财通证券对浙江世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字):徐光兵 张士利 保荐人(盖章):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6年6月14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