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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6-39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总数为37,440,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6月17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2014年8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14年10月17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4月1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24 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37,440,937股的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首日为2015年6月11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具体如下:
■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国贸投资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述股东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本公司承诺: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认购取得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完成后自愿锁定12个月,即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进行担保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6月17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总数37,440,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5%。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持股明细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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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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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华西证券对南宁糖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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