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6-05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16-06-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号)。鉴于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及上述分红事项,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15.05元/股。 因工作人员笔误,原公告中"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后的发行底价"部分错误描述为"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15.06元/股",现对相关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证通电子") 在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5.11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5.06元/股。 现更正为: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证通电子") 在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5.11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5.05元/股。 原公告内容: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及上述分红事项,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15.06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15.11元/股-0.06元/股)÷(1+ 0%)=15.05 元/股。 现更正为: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及上述分红事项,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15.05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15.11元/股-0.06元/股)÷(1+ 0%)=15.05 元/股。 除上述更正外,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的编制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