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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金融”)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针对本公司旗下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仅限前端、场外收费模式,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1031)开通如下业务: 一、开户业务和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自2016年6月15日起,众禄金融开始代理销售本基金。投资者可通过众禄金融办理开户业务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众禄金融的规定为准。 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6年6月15日起(截止日期另行公告),投资者通过众禄金融申购(仅限前端、场外收费模式)本基金,其申购费率实行1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采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本基金申购费率以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 三、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6年6月15日起(截止日期另行公告),投资者可在众禄金融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仅限前端、场外收费模式),定投起点金额为100元。投资者通过众禄金融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其申购费率实行1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采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本基金申购费率以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 四、开通转换业务 自2016年6月15日起(截止日期另行公告),投资者可在众禄金融办理以下注册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金产品之间的转换业务(仅限前端、场外收费模式或者收取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类别,详见所列示的代码),包括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161031)、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032)、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161022)、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161027)、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161026)、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161028)、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161029)、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161025)、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161024)、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前端161005)、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前端161010)、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017)、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015)、富国中证智能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033),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请参见对应基金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公司网站: www.zlfund.cn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基金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东方国信”(证券代码:300166)进行估值调整,自2016 年6月14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均以估值方法调整后当日计算的基金资产份额净值为准。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二0一六年 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6年6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若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5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此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发布当天(2016年6月15日)富国天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17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3、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5日
富国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0一六年第五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6年6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10 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5 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此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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