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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6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2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6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7份,实收董事表决票7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浙江新奇世界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5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057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6月30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57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新奇世界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新奇世界”)系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拥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因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要,浙江新奇世界拟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国际信托”)签署信托贷款合同,向陕西国际信托借款50,000万元,贷款期限24个月,年化利率为11%。经陕西国际信托同意,浙江新奇世界可在信托贷款满一年后提前偿还本金利息。

  本公司拟以持有的浙江新奇世界全部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本公司拟为浙江新奇世界上述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与陕西国际信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借款的具体情况以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浙江新奇世界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7月3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吉县孝源街道孝源村(安吉县教科文新区)

  法定代表人:何礼萍

  经营范围:影视文化投资,旅游景区建设、经营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长白山新奇世界49%股权。因另外一个股东上海电影集团影视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尚未出资,目前本公司实际拥有浙江新奇世界100%权益,在会计核算上也把浙江新奇世界作为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浙江新奇世界资产总额为31,405.87万元,净资产为4,752.15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15.24万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浙江新奇世界资产总额为36,304.00万元,净资产为9,650.27万元,2016年1-3月份净利润为-1.87万元。该公司开发的项目尚在建设中,目前尚未实现销售收入。

  三、拟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情况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5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范围:主债权、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手续费、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变(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送达费、公告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浙江新奇世界借款资金到账后能够增加流动资金,加快推进浙江安吉项目的开发建设。

  2、董事会认为:浙江新奇世界为本公司实际拥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经营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920,390万元,全部为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84,937.34万元的157.35%。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证券代码:000979  公告编号:2016-058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3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15:00至2016年6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32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6年6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29日,上午9时到11时,下午3时到5时。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32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24

  传真:010-59279979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根据深交所2016年5月9日开始实施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 年修订)》,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新的网络投票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9;

  2、投票简称:中弘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题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刚 王杨

  联系电话: 010-59279999转9979、 010-59279979

  联系传真:010-59279979

  电子邮箱:magang@vip.163.com

  2、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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