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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6-039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下午16:00在公司6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张越先生、程龙生先生、周辉先生、李明辉先生、赵军先生、张文栋先生、黄芳女士、周玲女士共计6名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张韵女士授权委托张越先生代为表决此次董事会议全部议案。董事出席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张越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同意聘任张越先生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成员名单的议案 1、经董事长张越先生提名,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名单如下: 张越(主任)、李明辉、周辉、程龙生、张韵、张文栋、赵军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经董事长提名,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名单如下: 周辉(主任)、张越、程龙生、李明辉、周玲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经董事长提名,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名单如下: 程龙生(主任)、张越、周辉、李明辉、张文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经董事长提名,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名单如下: 李明辉(主任)、周辉、黄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 日 附:聘任的高管简历 张越先生,男,1973年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担任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投资部部长、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越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的股份5,43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6-038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2、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6年6月8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1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15:00 至2016年6月1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蒋纬球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和委托代理人共29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39,853,5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8383%,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总数80,062,5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08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79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7493%。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444,5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584%。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通过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转让江苏法尔胜特钢制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59,742,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4%;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5%。(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董事蒋纬球先生、张越先生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394,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7%;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2%;弃权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1%。 (二)审议通过了《转让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59,742,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4%;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5%。(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董事蒋纬球先生、张越先生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394,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7%;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2%;弃权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1%。 (三)审议通过了《转让江苏法尔胜金属线缆销售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59,742,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4%;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5%。(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董事蒋纬球先生、张越先生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394,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7%;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2%;弃权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1%。 (四)审议通过了新增关联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652,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20%;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1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29%。(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董事蒋纬球先生、张越先生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305,5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97%;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2%;弃权1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1)审议通过选举张韵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7,812,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4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选举黄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790,2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795,6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选举周玲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790,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795,6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居建平 俞雅琪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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