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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5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 6月 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根据公司事后与各中介机构自查,发现有部分披露文件需要更正、补充,具体如下:
更正公告类: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原报告书第23页、153页中“截至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各期期末实现的累计净利润均超过截至当期期末承诺累计净利润”修改为“2016年、 2017年及2018年三年累积的实际扣非净利润超过人民币 77,000 万元”。
2、原报告书第25页、47页、61页、173页、293页中“评估增值239,877.00万元”修改为“评估增值230,066.83万元”
3、删除了第179页资产基础法-无形资产具体的具体计算过程。
4、更新了原报告书第209页“(四)营业收入、毛利率、派件及揽件价格变动对估值的影响”数据
5、原报告书第211页涉及评估机构及评估的表述改为“估值机构”和“估值”。
6、341页“注册资产评估师”、“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修改为“估值人员”。
7、原报告书第129页增加“除租赁上述物业作为办公场所外,为开展校园、社区快递物流末端智能综合服务,中科富创已与其进入布点的校园以及社区等签署了合作或租赁协议,约定由校方或社区物业向中科富创提供场地布置物流服务中心门店及智能快件箱等设备;同时中科富创正在与小麦公社开展业务合作,其中小麦公社在校园开设的部分营业网点由小麦公社与校园或者个人通过租赁和合作方式取得,目前中科富创与小麦公社签订了合作协议,由中科富创承接上述租赁或合作合同,以分批完成对小麦公社原有网点的改造。上述租赁场地属于中科富创为开展业务所取得的临时场地,并非租赁经营办公物业。”
8、原报告书第290页“‘关联方应收应付账款’中‘应收项目’”2014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30,000.00、1,500.00”修改为“2,030,000.00、193,430.00”。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根据更正后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相应地更正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三、《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1、原法律意见书第24页中符永利、郝红贞出资额、出资比例分别为“1600万元、80%;400万元、20%”分别更正为“1020万元、51%;980万元、49%”,原法律意见书第25页、第32页符永利在广东盈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修改为“51%”。
2、原法律意见书第45页“中科富创现持有贵州近邻宝100%股权”后增加以下内容:
贵州近邻宝拥有1家分公司,即贵州近邻宝科技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情况如下:
贵州近邻宝科技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现持有铜仁市碧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5月2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02MA6DLJ4J7Y)。根据该营业执照的记载,贵州近邻宝科技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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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法律意见书第54页“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中科富创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上述租赁物业不存在权属纠纷或争议”更正为“除租赁上述物业作为办公场所外,为开展校园、社区快递物流末端智能综合服务,中科富创与其进入布点的校园以及社区等签署了合作或租赁协议,约定由校方或社区物业向中科富创提供场地布置物流服务中心及智能快件箱等设备;同时中科富创正在与小麦公社(注:中科富创的业务合作伙伴之一,由迈思可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设立的以校园物流服务为基础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开展业务合作,其中小麦公社在校园开设的部分营业网点由小麦公社与校园或者个人通过租赁和合作方式取得,目前中科富创与小麦公社签订了合作协议,由中科富创受让其经营性资产同时承接上述租赁或合作合同,以分批完成对小麦公社原有网点的改造。上述租赁场地属于中科富创为开展业务所取得的临时场地,并非租赁经营办公物业。”
4、原法律意见书第56页“‘关联方应收应付账款’中‘应收项目’”2014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30,000.00、1,500.00”更正为“2,030,000.00、193,430.00”。
5、原法律意见书第66页“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证书,本次签字的评估师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参与本次交易活动的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均具备必要的资格。”更正为“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证书。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参与本次交易活动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具备必要的资格。”
四、《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现金收购中科富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估值报告》
1、第7页,“负债总额936.09”元更正为“负债总额936.09万元”。
2、第67页,“预期市场风险系数βe=0.6311”更正为预期市场风险系数“βe=0.6318”。
3、第69页,“经营性资产价值为238,634.00万元”更正为“经营性资产价值为238,337.00万元”。
4、删除报告第87页及备查文件页。
五、《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备考审阅报告》
1、附注第1页,“法定代表人秦勇”更正为“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2、附注第20页,删除(十七)行,相应顺延修改以下编号。
补充公告类:
补充披露:
1、《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2号-重大资产重组》
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3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4、《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
5、《重组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表》
6、《准油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首次披露对照表》
7、《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8、《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9、《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10、《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11、《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的专项说明》
12、《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128 号文相关标准的说明之核查意见》
本次重组披露的其他公告内容不变,上述补充、更正后的有关公告详见 2016年6月16日巨潮资讯网。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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