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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6-04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6-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15:00至2016年6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一道7号达实智能大厦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磅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9,807,38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1.9458%。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0,736,78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1.207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9,070,60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0.73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755,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9%;反对5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755,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9%;反对5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韩雯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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