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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6-2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6年6月15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参与表决的是:管大源、沈志军、迟楷峰、程捷、李旭华、陈贵樟、陈劲(独立董事)、周亚力(独立董事)、唐国华(独立董事)。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2月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5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222,9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0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99,999,995.6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3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86,699,995.61元。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16】3068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顺发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业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不增加恒业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额全部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分别划入恒业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桐庐顺和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桐庐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淮南顺发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专用于项目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开发。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增资前后不发生股权变更,公司仍持有恒业公司100%股权,且其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m)上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6-26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增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2月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5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222,9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0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99,999,995.6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3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86,699,995.61元。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16】3068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元 ■ 为此,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顺发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业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不增加恒业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额全部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分别划入恒业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桐庐顺和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桐庐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淮南顺发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专用于项目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开发。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增资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顺发恒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7年3月10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沈志军 5、注册资本:228,350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潢,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园林绿化,经济信息咨询,实业投资。 7、增资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8、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恒业公司100%股权,恒业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本次增资前后不发生股权变更,公司仍持有恒业公司100%股权,且其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增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拟向恒业公司增资1,586,699,995.61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不增加恒业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额全部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四、增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恒业公司增资,有利于加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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