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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6月15日上午10:00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6月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名,实际参会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48250027号)、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8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6月15日上午10:30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6月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惠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和公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84,337,117.5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4,337,117.5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拓邦股份”)于2016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4,337,117.5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年1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05号文《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864,34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66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597,499,987.7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0,973,600.2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86,526,387.50元,上述资金于 2016年3月29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250003号验资报告。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于2015年6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收购深圳市研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研控自动化”)和拓邦意园(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截至2016年4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84,337,117.53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16年4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相关方意见 1、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84,337,117.5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4,337,117.5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48250027号),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4、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拓邦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且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拓邦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16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拟自2016年7月1日起,将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公司依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期限,结合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使用寿命,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将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原来20年变更为20-40年,变更日期为2016年7月1日,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经济寿命年限相比更趋合理,能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产生影响,根据财务部门测算:公司原有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变更影响公司2016年计提折旧减少额约为147.72万元,公司惠州工业园项目预计于2016年7月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并结转固定资产,预计影响2016年计提折旧减少额约为260.70万元,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预计将增加公司2016年度利润总额约为408.42万元,对公司影响较小,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方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和公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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