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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7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8日发出,于2016年6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及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78号公告); 1、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泽置业”)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维”)的控股子公司,于2003年9月25日设立,注册资本3,200万元,是东莞市东城区主山社区(东城东宝路与莞樟路交汇处)的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金泽置业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90,00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金泽置业其他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2、福建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泰康”)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的控股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17,000万元,是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樟林村的房地产项目(项目名为“泰康山庄”)的开发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福建泰康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福建泰康其他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3、上海禾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禾柃”)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上海郜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郜喆”)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上海郜喆持股51%,是上海市崇明县长兴岛凤凰镇CX01单元 09-03 地块的开发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上海禾柃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70,000万元,担保期限四年。上海禾柃其他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4、上海兴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兴闳”)系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上海丰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丰苗”)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上海丰苗持股51%,是上海市崇明县长兴岛凤凰镇CX01单元07-04地块的开发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上海兴闳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70,000万元,担保期限四年。上海兴闳其他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5、苏州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禾瑞”)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是苏州市吴中开发区郭新东路北侧、清禾路两侧地块的开发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苏州禾瑞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300,000万元,担保期限四年。 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15 号及 2014-24号公告),公司同意为北京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维”)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57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截止本公告日,担保余额为34.22亿元。 现因北京中维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公司同意将原担保额度延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15亿元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5亿元贷款,贷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年。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7月5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7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 及延长担保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泽置业”)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维”)的控股子公司,于2003年9月25日设立,注册资本3,200万元,是东莞市东城区主山社区(东城东宝路与莞樟路交汇处)的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金泽置业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90,00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金泽置业其他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2、福建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泰康”)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的控股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17,000万元,是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樟林村的房地产项目(项目名为“泰康山庄”)的开发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福建泰康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福建泰康其他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3、上海禾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禾柃”)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上海郜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郜喆”)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上海郜喆持股51%,是上海市崇明县长兴岛凤凰镇CX01单元 09-03 地块的开发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上海禾柃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70,000万元,担保期限四年。上海禾柃其他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4、上海兴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兴闳”)系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上海丰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丰苗”)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上海丰苗持股51%,是上海市崇明县长兴岛凤凰镇CX01单元07-04地块的开发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上海兴闳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70,000万元,担保期限四年。上海兴闳其他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5、苏州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禾瑞”)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是苏州市吴中开发区郭新东路北侧、清禾路两侧地块的开发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苏州禾瑞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300,000万元,担保期限四年。 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15 号及 2014-24号公告),公司同意为北京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维”)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57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截止本公告日,担保余额为34.22亿元。 现因北京中维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公司同意将原担保额度延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大道中金泽花园售楼处 注册资本:3,200万元 设立时间:2003年9月2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流、仓储、冷库(另设分支机构经营)。 股权结构:福建中维持股80%、卢泽芳持股9%、王照文持股6%、东莞市东城区主山股份经济联合社持股5%。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福建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五里亭立交桥西南角福连花苑12楼301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设立时间:2003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福建中维持股80%、郭洪志持股2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上海禾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4894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6年6月8日 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企业管理咨询。 股权结构:上海郜喆持股51%、上海务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9%。 经营状况:新设立,暂未实现营业收入。 4、上海兴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4864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6年6月8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项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企业管理咨询。 股权结构:上海丰苗持股51%、福建瀚晟同创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9%。 经营状况:新设立,暂未实现营业收入。 5、苏州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111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6年6月12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企业管理咨询。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100%。 经营状况:新设立,暂未实现营业收入。 6、北京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701-40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4年3月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建筑材料、机械设备。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1、借款人: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 9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借款人:福建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6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借款人:上海禾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270,000万元 担保期限:四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借款人:上海兴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 270,000万元 担保期限:四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借款人:苏州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 300,000万元 担保期限:四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借款人:北京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 570,000万元 担保期限:延期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及延长担保期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公司下属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拟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任真女士、洪波先生和张白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下属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融资及延长担保期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融资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下属公司的地产项目运营良好,担保风险可控。金泽置业、福建泰康、上海禾柃、上海兴闳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446,752.2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201.94%。全部为对下属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7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5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7月4日—7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4日下午3:00至2016年7月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及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6月16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7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洪再春、黄汉杰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580732/87731800 邮编:350003 六、授权委托书(附件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32”,投票简称为“泰禾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6 年7 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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