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6-04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期货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6月16日,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Q160027号)。原文如下: "因你公司未能有效履行资产管理人职责,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6-04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永续债券 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24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发布《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发行永续债券获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号)。 2016年6月15日,公司的境外控股子公司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完成本金总额为3亿美元的永续债券发行工作。本期永续债券初始票面利率为4.5%,扣除发行费用后所得款项净额约为2.998亿美元,全部用于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用途。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