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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5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6-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增加或减少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15:00至2016年6月16日15:00。 2、召开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贺占海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9人,代表股份1,254,382,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14,005,319股的43.046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084,824,0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2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5人,代表股份169,558,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8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7,987,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3%;反对16,394,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187,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323%;反对16,394,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7,987,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3%;反对16,19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15%;弃权19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187,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323%;反对16,199,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8%;弃权19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010,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48%;反对16,14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72%;弃权2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210,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456%;反对16,145,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9%;弃权2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021,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57%;反对16,13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3%;弃权2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220,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519%;反对16,135,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146%;弃权2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021,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57%;反对16,13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3%;弃权2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220,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519%;反对16,135,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146%;弃权2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021,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57%;反对16,13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3%;弃权2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220,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519%;反对16,135,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146%;弃权2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7、《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059,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87%;反对16,09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33%;弃权2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259,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744%;反对16,096,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21%;弃权2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学亮、鞠慧颖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意见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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