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中国嘉陵 公告编号:2016-062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6-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璧山永嘉大道111号公司一号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公司董事长李华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2、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逐项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周鸿彦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舒元勋、唐雪松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持股数153,566,173股,持股比例22.34%)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潜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融曦、吕祎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2016年6月1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