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6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16-031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2日(星期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会的董事9人,分别为:由镭先生、朱军先生、汪名川先生、刘爱义先生、刘静瑜女士、钟思均先生、陈少华先生、章成先生、谢汉萍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推荐由镭先生、朱军先生、汪名川先生、刘爱义先生、钟思均先生、刘静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谢汉萍先生、陈泽桐先生、陈菡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由镭先生、朱军先生、汪名川先生、刘爱义先生、钟思均先生、刘静瑜女士在股东大会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的方法进行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谢汉萍先生、陈泽桐先生、陈菡女士在股东大会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的方法进行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分别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陈少华、章成、谢汉萍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由镭先生、朱军先生、汪名川先生、刘爱义先生、钟思均先生、刘静瑜女士,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谢汉萍先生、陈泽桐先生、陈菡女士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由公司股东或董事会推荐,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每位每年12.8万元人民币(含税)。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届满且为公司服务年限较长,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费用分别为人民币一百七十万元整、人民币四十五万元整,合计为人民币二百一十五万元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由镭先生简历

  由镭,男,1969年2月出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南电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南电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企业战略与管理部经理,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

  由镭先生由于担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由镭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由镭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由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朱军先生简历

  朱军,男,1963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山东省鱼台县李阁乡秘书,山东省济宁棉纺织厂细纱车间主任,济宁化纤厂副厂长,济宁市纺织工业公司办公室主任,山东省汶上县政府副县长,山东省纺织厅办公室主任、人教处处长,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朱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朱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汪名川先生简历

  汪名川,男,1966年12月出生,高级会计师,同济大学管理工程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成都发动机公司财务处财务主管,深圳深蓉工程塑料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中航商贸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副总会计师。

  汪名川先生由于担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汪名川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汪名川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汪名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爱义先生简历

  刘爱义,男,1972年2月出生,高级政工师,北京大学公共关系管理专业硕士。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业务经理、人力资源部领导干部处处长,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管人才处处长。

  刘爱义先生由于担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刘爱义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爱义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刘爱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钟思均先生简历

  钟思均,男,1976年1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西北工业大学管理硕士。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秘书,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钟思均于2002年加入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企业战略、运营及投资管理经验,曾任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经理,深圳中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钟思均先生由于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秘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钟思均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钟思均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钟思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静瑜女士简历

  刘静瑜,女,1970年4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进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刘静瑜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刘静瑜女士持有本公司20,000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汉萍先生简历

  谢汉萍,男,1953年7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台湾国立交通大学讲习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客座讲席教授、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及"千人计划"国家级专家,国际资讯显示学会(SID)理事、会士(Fellow),美国光学学会(OSA)会士(Fellow),国际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会士(Fellow),IEEE/OSA J.of Display Technology及J.of SID副编辑,主要光资讯储存及显示技术国际会议(如ODS, ISOM, MORIS, APDSC, Intermag, SID, IDMC, IDRC等)等会议议程委员及大会主席,浙江星星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就职于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航天事业部,美国卡耐基梅隆大学,美国IBM T.J. Watson研究中心,台湾国立交通大学,历任台湾国立交通大学电子资讯研究中心副主任、显示科技研究所所长、电机学院院长。

  谢汉萍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谢汉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泽桐先生简历

  陈泽桐,男,1970年7月出生,民商法博士。现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体育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独立董事、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曾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经济审判庭审判长、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陈泽桐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陈泽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菡女士简历

  陈菡,女,1983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CIMA学术会员。长期专注于会计领域研究,在《审计与经济研究》等核心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合作编写《集团风险管控会计内部报告》、《会计学原理》等著作、教材,主持福建省社科项目,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财政部重点项目等多项省部级科研课题。曾任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助理。

  陈菡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陈菡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16-032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2日(星期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推荐陈宏良先生、盛帆先生、徐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推荐的监事候选人陈宏良先生、盛帆先生、徐斌先生在股东大会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的方法进行选举。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宏良先生简历

  陈宏良,男,1968年11月出生,一级高级经济师,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经理。

  陈宏良先生由于担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陈宏良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宏良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陈宏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盛帆先生简历

  盛帆,男,1957年7月出生,会计师,硕士研究生。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

  盛帆先生由于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盛帆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盛帆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盛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斌先生简历

  徐斌,男,1969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企划部部长。历任深圳华晶玻璃瓶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发展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玻璃事业部副总经理,肇庆市通产华晶玻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徐斌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徐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16-033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从2010年开始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普华永道中天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普华永道中天聘期届满,且其审计团队已经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拟聘任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费用分别为人民币一百七十万元整、人民币四十五万元整,合计为人民币二百一十五万元整。

  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原审计机构,多年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执业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在此公司对普华永道中天长期以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拟聘任的瑞华事务所是一家致力于规模化、多元化、国际化、信息化、品牌化发展的专业服务机构,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连续三年位列中国国内所第一名。瑞华事务所业务涉及年报审计、股票发行与上市、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领域。瑞华事务所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设有40家分所,执业网络遍及全国,执业人员过万人,注册会计师2500人。服务的客户包括近50家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中央企业,372家A股上市公司,多家S股、H股上市公司,服务常年审计客户4,000余家。

  三、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201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聘任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24版)
   第A002版:关注英国“退欧”公投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机 构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低股息率公司投资分析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创业·资本
   第A011版:舆 情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数 据
   第A014版:行 情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A017版:信息披露
   第A018版:信息披露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A021版:信息披露
   第A022版:信息披露
   第A023版:信息披露
   第A024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持城市之光股权转让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批在香港设立东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2016-06-1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