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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6-03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6年6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20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分别在南京和上海召开,独立非执行董事白维以电话方式参会。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8人,浦宝英、徐清两位非执行董事和陈传明、李志明、杨雄胜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浦宝英非执行董事书面委托陈宁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徐清非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周易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陈传明、杨雄胜两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刘红忠独立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李志明独立非执行董事书面委托白维独立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周易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周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的议案。 1、发展战略委员会(共3人):周易、高旭、陈传明,其中:周易为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2、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4人):浦宝英、蔡标、周勇、徐清,其中:浦宝英为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共3人,独立董事占1/2以上):李志明、陈宁、杨雄胜,其中:李志明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不作调整。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1、同意撤销公司场外业务部,将原场外业务部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资质及相关职责变更至公司投行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不再从事新三板的推荐(含定增)业务,仅保留做市业务和经纪业务资格。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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