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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24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21日起停牌一天,待公司披露相关核实事项后复牌。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6〕0765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莫高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23)。根据《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公司分别向金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控股")及一致行动人西藏华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富")、北京和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和合")、宁波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宁波宏创")、陆磊青等5名股东以书面形式发出问询函,请上述股东按照《监管工作函》及公司问询函的相关要求,核实并确认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余3名股东公司正在积极联系。
2016年6月20日,公司在核实过程中,收到了永新华韵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宏创以书面形式发来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上述2名股东于2016年6月2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2016年6月20日,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赵国柱,三名独立董事王兴学、刘顺仙、贾明琪,董事会秘书朱晓宇组成的核查小组,核查小组由公司董事长赵国柱牵头。核查小组将按照《监管工作函》要求,继续积极开展相关核实工作,公司将及时公告核实进展及结果,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公告。
鉴于公司需进一步核实相关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具体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21日起停牌一天,待公司披露核实情况及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复牌。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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