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6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6-06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福州中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中鼎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贰亿捌仟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6月21日召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福州中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柒亿元委托贷款,期限3年,满1年可提前还款,以福州2015-2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做抵押物并由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公司以40%的股权比例提供贰亿捌仟万元担保,担保期限3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本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州中鼎公司是由公司与保利(福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 三方股权比例为40%:40%:20%。福州中鼎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开发福州市香槟国际花园项目及福州2015-29号地块。

  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路中段1号楼(江盛楼)三楼;法定代表人:张绍辉。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截至2016年5月31日,福州中鼎公司资产总额3,324,003,958.10元,负债总额2,262,528,149.02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462,528,149.02元,营业收入1,318,519,211.85元,净利润为241,874,207.93元,净资产1,061,475,809.08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福州中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柒亿元委托贷款,期限3年,满1年可提前还款,以福州2015-2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做抵押物并由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公司以40%的股权比例提供贰亿捌仟万元担保,担保期限3年。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同意福州中鼎公司申请柒亿元委托贷款,用于其所属房地产项目开发,由本公司提供贰亿捌仟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本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福州中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柒亿元委托贷款,期限3年,满1年可提前还款,以福州2015-2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做抵押物并由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公司以40%的股权比例提供贰亿捌仟万元担保,担保期限3年。

  公司为其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4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陆拾伍亿玖仟叁佰贰拾贰万捌仟元(小写金额659,322.8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陆拾伍亿玖仟叁佰贰拾贰万捌仟元(小写金额659,322.8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福州中鼎公司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福州中鼎公司2016年5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6-06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北京首开住总安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壹拾壹亿捌仟捌佰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6月21日召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开住总安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建支行申请壹拾玖亿捌仟万元融资,期限3年。公司和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全程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60%的股权比例提供壹拾壹亿捌仟捌佰万元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本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安泰公司为本公司与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其中本公司持股比例为60%,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40%。

  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成寿寺路134号院4号楼10层1122;法定代表人:李捷。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截至2016年3月31日,安泰公司资产总额1,395,408,373.19元,负债总额1,195,926,659.19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195,926,659.19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 23,294.64元,净资产199,481,714.00元.。

  安泰公司营业收入目前为0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销售收入延后结算的特殊性,目前安泰公司房地产项目均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开住总安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建支行申请壹拾玖亿捌仟万元融资,期限3年。公司和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全程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60%的股权比例提供壹拾壹亿捌仟捌佰万元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同意安泰公司申请壹拾玖亿捌仟万元融资,用于其所属房地产项目开发,由本公司提供壹拾壹亿捌仟捌佰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本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开住总安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建支行申请壹拾玖亿捌仟万元融资,期限3年。公司和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全程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60%的股权比例提供壹拾壹亿捌仟捌佰万元担保。

  公司为其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6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陆拾伍亿玖仟叁佰贰拾贰万捌仟元(小写金额659,322.8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陆拾伍亿玖仟叁佰贰拾贰万捌仟元(小写金额659,322.8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安泰公司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安泰公司2016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6-06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信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壹拾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6月21日召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东直门支行申请壹拾亿元城镇化建设贷款,期限5年。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5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本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亿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6.88%。

  该公司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二区11号楼;法定代表人:陈刚。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截至2016年3月31日,亿信公司资产总额5,952,661,450.68元,负债总额4,915,078,871.93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914,260,765.64元,营业收入1,043,168.00元,净利润为-12,408,245.81元,净资产1,037,582,578.75元。

  亿信公司净利润目前为负数,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销售收入延后结算的特殊性,目前亿信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亿信公司拟向华夏银行东直门支行申请壹拾亿元城镇化建设贷款,期限5年。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5年。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同意亿信公司申请壹拾亿元城镇化建设贷款,用于其所属房地产项目开发,由本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本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亿信公司拟向华夏银行东直门支行申请壹拾亿元城镇化建设贷款,期限5年。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5年。

  公司为其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96.88%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陆拾伍亿玖仟叁佰贰拾贰万捌仟元(小写金额659,322.8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陆拾伍亿玖仟叁佰贰拾贰万捌仟元(小写金额659,322.8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亿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亿信公司2016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6-06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廊坊市首开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志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柒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6月21日召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市首开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燕京支行申请柒亿元人民币开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0个月。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0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本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廊坊志泰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廊坊新世界中心第2幢1单元5层514号房;法定代表人:周兵。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截至2016年3月31日,廊坊志泰公司资产总额1,322,143,259.27元,负债总额891,325,043.68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91,325,043.68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527,443.75元,净资产430,818,215.59元,

  廊坊志泰公司营业收入目前为0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销售收入延后结算的特殊性,目前廊坊志泰公司房地产项目均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市首开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燕京支行申请柒亿元人民币开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0个月。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0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同意廊坊志泰公司申请柒亿元人民币开发贷款,用于置换其前期较高利率融资贷款,由本公司提供柒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本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市首开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燕京支行申请柒亿元人民币开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0个月。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0个月。

  公司为其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10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陆拾伍亿玖仟叁佰贰拾贰万捌仟元(小写金额659,322.8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陆拾伍亿玖仟叁佰贰拾贰万捌仟元(小写金额659,322.8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廊坊志泰公司的担保总额为柒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廊坊志泰公司2016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6-06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下午收市后接到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通知,首开集团于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首开集团于2016年6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本次增持前,首开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142,254,054股,占首开股份已发行总股份的50.95%。本次增持8,800,000股,占首开股份已发行总股份的0.39%。本次增持后,首开集团持有首开股份1,151,054,054股,占首开股份已发行总股份的51.34%。

  二、后续增持计划

  首开集团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的乐观判断及对公司的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不超过6个月,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的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首开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首开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6-06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五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利群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七名,现场参会董事六名,戴德明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廊坊市首开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市首开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燕京支行申请柒亿元人民币开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0个月。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0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10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截至2016年3月31日,廊坊市首开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322,143,259.27元,负债总额891,325,043.68元,净资产430,818,215.59元,资产负债率67.42%,未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廊坊市首开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无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2016-061号。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东直门支行申请壹拾亿元城镇化建设贷款,期限5年。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5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96.88%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截至2016年3月31日,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952,661,450.68元,负债总额4,915,078,871.93元,净资产1,037,582,578.75元,资产负债率82.57%,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2016-062号。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住总安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开住总安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建支行申请壹拾玖亿捌仟万元融资,期限3年。公司和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全程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60%的股权比例提供壹拾壹亿捌仟捌佰万元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6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截至2016年3月31日,北京首开住总安泰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395,408,373.19元,负债总额1,195,926,659.19元,净资产199,481,714.00元,资产负债率85.70%,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北京首开住总安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2016-063号。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北京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由公司与北京保利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龙湖中佰置业有限公司、深圳联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 四方股权比例为25%:25%:25%:25%。北京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开发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北甸西村2902-18、2902-19、2902-27地块。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北京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由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银行、交通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肆拾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3年,以所开发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福州中鼎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福州中鼎投资有限公司是由公司与保利(福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 三方股权比例为40%:40%:20%。福州中鼎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开发福州市香槟国际花园项目及福州2015-29号地块。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福州中鼎投资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柒亿元委托贷款,期限3年,满1年可提前还款,以福州2015-2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做抵押物并由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公司以40%的股权比例提供贰亿捌仟万元担保,担保期限3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4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截至2016年5月31日,福州中鼎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324,003,958.10元,负债总额2,262,528,149.02元,净资产1,061,475,809.08元,资产负债率68.07%,未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福州中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2016-064号。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旭泰公司”)注册资本为壹仟万元人民币。旭泰公司主要开发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街道办事处茶店子村5、6组,花照村4组项目。

  现为提高旭泰公司开发实力,拟对其进行增资。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6]第020153号评估报告结果为依据,将其注册资本金增加为贰仟万元,其中公司总出资额为壹仟零贰百万元、成都佳逊投资有限公司总出资额为玖佰捌拾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旭泰公司51%股权、成都佳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旭泰公司49%股权。

  成都佳逊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光建;住所:成都市锦江区宏济中路38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7年7月13日;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管理等。

  本次资产评估尚须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对福州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福州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拟增资公司”)为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用于开发福州2016-02号地块。

  拟增资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梁衍锋;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福光南路379号武夷绿洲23#号楼2层01商铺201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6年03月16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产租赁;物业管理;房产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为提高拟增资公司开发实力,拟对其进行增资。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6]第020103号评估报告结果为依据,拟将其注册资本金增加为壹亿元,其中公司出资伍仟万元收购其50%的股权。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增加出资叁仟万元,总出资额为伍仟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拟增资公司50%股权、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拟增资公司49%股权。

  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39,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梁衍锋;住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建新大道西侧金山街道办事处四楼;企业类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7年1月17日;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房地产投资等。

  本次资产评估尚须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共同推动养老机构品牌化和连锁化发展,公司拟与北京寸草关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福睿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伍仟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贰仟万元人民币、北京寸草关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壹仟玖佰万人民币,北京福睿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叁佰伍拾万元人民币,由拟聘任总经理出资柒佰伍拾万元人民币,该股权为预留给管理层股权,暂由总经理代持。四方股权比例为40%:38%:7%:15%。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

  附件一: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对

  北京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

  评估报告摘要

  国融兴华评报字[2016]第020153号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北京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为此对北京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北京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评估对象所对应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流动负债。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16年03月31日。

  五、评估方法:本项目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六、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如下: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6年03月31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北京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113,456.24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112,454.19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1,002.05万元。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北京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98.66万元,减值3.39万元,减值率0.34%。

  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即从2016年03月31日至2017年03月30日止的期限内有效,超过1年有效期需重新进行评估。

  八、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1、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存货项目计算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相关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本评估报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不作为企业计税依据。税务机关对于某些事项的处理拥有自由裁量权,我们不承担税务机关把握与处理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

  2、委估宗地假设开发法测算中住宅、写字楼、商业、车位的建筑面积以企业提供测算为准;若实际建成面积与本评估报告书所用面积不一致时,应以实际建成面积为准,并对本评估结论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03月31日,故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假设开发法和收益法测算以营业税测算考虑,未考虑缴纳增值税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九、评估报告日:本评估报告日为2016年05月31日。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

  附件二:

  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

  拟对福州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评估报告摘要

  国融兴华评报字[2016]第020103号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福州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根据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开股份会[2016]9号》及福州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定,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拟对福州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为此对福州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福州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评估对象所对应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16年03月31日。

  五、评估方法:本项目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六、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如下: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6年03月31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福州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15,400.97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15,401.05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0.08万元。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福州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价值15,400.97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15,401.05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评估价值-0.08万元。

  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即从2016年03月31日至2017年03月30日止的期限内有效,超过1年有效期需重新进行评估。

  八、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03月31日,福州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企业仅缴纳预付的土地保证金(1.54亿元),尚未缴纳土地价款,存货开发项目存在不确定性,故本次评估以相关款项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2、福州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其股东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认缴的2000万元注册资本尚未缴纳。

  3、对于存货项目计算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相关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本评估报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不作为企业计税依据。税务机关对于某些事项的处理拥有自由裁量权,我们不承担税务机关把握与处理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

  九、评估报告日:本评估报告日为2016年04月15日。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12版)
   第A002版:综 合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保 险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基 金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A013版:信息披露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股份回购及注销的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6-06-2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