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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6-56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6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联董事顾清波先生、顾柔坚先生、胡林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就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的意见。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2014年11月21日)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6-57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江苏九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6-58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7月8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7日~2016年7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7日15:00至2016年7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7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2016年6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7月6日、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登记(或信函)登记地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邮编:226500,传真号码:0513-8069580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联系人:任正勇 电话:0513-87530125 传真:0513-8069580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1”,投票简称为“九鼎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7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注:请股东将表决议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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