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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华力创通
股 票 代 码: 300045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小离、王琦、熊运鸿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 6 月 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力创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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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高小离,男,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王 琦,男,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熊运鸿,男,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
高小离先生、王琦先生、熊运鸿先生于 2009 年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持股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方面,信息披露义务人由于个人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票;另一方面,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参与了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会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63,265,1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555,120,000 股)的 47.424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3年4月24日(即信息披露义务人首次减持公司股份前一个交易日)至 2016年6月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5.8425%下降至 47.4249%,下降幅度为8.4176%;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因限制性股票发行新股被动稀释了1.2026%,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减持了公司股份的7.2150%。
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熊运鸿先生的权益变动情况:
2013年4月24日(即信息披露义务人首次减持公司股份前一个
交易日)至 2016年6月1日期间,熊运鸿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14.7222%下降至 9.0071%,下降幅度为5.7151%;其中熊运鸿持有公司的股份因限制性股票发行新股被动稀释了0.3657%,熊运鸿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减持了公司股份的5.3494%。详细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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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高小离先生的权益变动情况
2013年4月24日(即信息披露义务人首次减持公司股份前一个
交易日)至 2016年6月1日期间,高小离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22.4564%下降至21.0344%,下降幅度为 1.4220%;其中高小离持有公司的股份因限制性股票发行新股被动稀释了0.4519%,高小离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减持了公司股份的0.9701%。详细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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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王琦先生的权益变动情况
2013年4月24日(即信息披露义务人首次减持公司股份前一个
交易日)至 2016年6月1日期间,王琦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18.6639%下降至17.3834 %,下降幅度为1.2805%;其中王琦持有公司的股份因限制性股票发行新股被动稀释了0.3850%,王琦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减持了公司股份的0.8955%。详细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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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高小离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6,766,4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555,120,000 股)的 21.0344%;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9,191,6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7,574,800股,其中高管锁定股85,974,800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1,600,000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王琦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6,498,664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555,120,000 股)的 17.3834%;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4,124,666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2,373,998 股,其中高管锁定股71,113,998股,股权激励限售股1,260,000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熊运鸿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36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555,120,000 股)的 9.007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316,834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2,683,202 股(高管锁定股),其中,质押股份 4,300,000 股。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华力创通股票的情况如下: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3,265,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4249%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3、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
联系人:吴梦冰、张桂双
联系电话:010-8296639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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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高小离) (王琦) (熊运鸿)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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