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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016-06-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声明 本公告目的仅为向公众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摘要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备查文件。 特别提示 1、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83,550,913股 发行价格:30.64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2,559,999,974.32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净额:2,527,017,543.41元人民币 2、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2016年6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3、发行对象及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及认购数量如下: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其中,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公司公告标的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计算),其他特定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Yuyue Medical Equipment and Supply Co,.Ltd 注册地址:江苏丹阳市云阳工业园(振新路南) 办公地址:江苏丹阳市云阳工业园(振新路南) 法定代表人:吴光明 发行前注册资本:58,476.704万元 所属行业:C73专用设备制造业 成立时间:1998年10月22日 上市时间:2008年4月18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陈坚 电话号码:0511-86900802 传真号码:0511-86900876 互联网网址:www.yuyue.com.cn 电子信箱:dongmi@yuyue.com.cn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和保健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按许可证所核范围经营);保健用品的制造与销售;金属材料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5年7月10日,鱼跃医疗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事宜的相关议案。 2、2015年8月10日,鱼跃医疗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相关议案。 3、2015年11月24日,鱼跃医疗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15年12月10日,鱼跃医疗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2015年12月14日,鱼跃医疗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并相应修改规则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6年1月2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 2、2016年4月1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7号)核准。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时间安排 ■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83,550,913股,发行数量符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关于核准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7号)批准的发行数量上限10,000万股。 (四)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2016年6月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30.64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的90%。公司已于2016年5月18日完成2015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8,476.70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不转增不送股。上述除权除息事项调整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为27.48元/股;经上述除权除息事项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为27.35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认购价格优先、数量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0.64元/股,相当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30.38元/股的100.86%,相当于发行底价27.35元/股的112.03%。 (五)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59,999,974.3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27,017,543.41元。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16年6月8日,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共计2,559,999,974.32元人民币缴付中金公司指定的账户内,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6]京会兴验字第0101000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6月8日止,中金公司已收到本次发行对象在指定账户缴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2,559,999,974.32元。 2016年6月8日,中金公司在扣除本次发行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拨至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16年6月13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XYZH/2016SHA1017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6月8日止,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9,999,974.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7,017,543.4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3,550,913.00元,出资额超过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2,443,466,630.41元转为资本公积。 (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559,999,974.3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丹阳医疗器械生产基地项目(二期)、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及年产4.4亿支高值医用耗材及年产10万台套高端电子产品生产项目、年产18亿支针灸针及年产30万台套电子针疗仪等医疗器械生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另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6年6月24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6月24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计算),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总数为8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对象申购报价及其获得配售情况 1、申购报价情况 2016年6月1日,鱼跃医疗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发出《认购邀请书》279份,在《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限2016年6月6日9:00-12:00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27单申购报价单,其中有效申购26单,无效申购1单,具体情况如下: ■ 注: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不参与询价,其所填写的《申购报价单》只有认购金额总额,而无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内容。 2、股份配售情况及限售期 员工持股计划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并愿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除员工持股计划外,本次发行采取“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配售原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首先按照有效申购的申报价格由高至低的原则进行排序;申报价格相同的按照其认购金额由多至少进行排序;申报价格相同且认购金额相同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申报时间等因素进行排序。本次发行配售给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不超过10名投资者。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情况及上述配售原则,本次共发行83,550,913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30.64元/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8家。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 注册资本:35,000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北京市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 注册资本:3,053.4351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市花园石桥路33号36楼3606室 法定代表人:张嘉宾 主要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凭批准文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 注册资本:17,000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7、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珠海市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元 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为:陈坚、景国民、郑洪喆、殷国贞、郁雄峰、曹炀、徐坤峰、蔡林泉、陈建军、吕英芳、眭秀华、欧阳东锦、毛坚强、赵帅、刘丽华)以及公司的核心骨干员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等分为24,000万份,筹集资金总额为24,000万元,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份额不超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4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60个月,自鱼跃医疗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做出限制性规定,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做出决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将相应延长。 上述发行对象中,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用于申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均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备案,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用于申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产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用于申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社保基金产品无需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系鱼跃医疗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成立的,以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并长期持有公司股票的制度安排,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1、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并相应修改规则的议案》,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为:陈坚、景国民、郑洪喆、吕英芳、欧阳东锦、毛坚强、眭秀华、赵帅、刘丽华、殷国贞、曹炀、徐坤峰、陈建军、蔡林泉及郁雄峰。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上述员工持股计划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认购资金来源于上述发行人关联方的情形。 2、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均无重大交易。 3、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认购对象获得了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七、律师关于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鱼跃医疗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内部批准、授权,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之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上市公司已于2016年6月15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为2016年6月24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证券代码:002223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为2016年6月24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与上市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公司公告标的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计算),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上述约定,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自公司公告标的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计算,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6月24日。 第三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截至2016年3月31日) ■ 2、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 注:鱼跃科技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80,000,000股,直接持有公司97,322,300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 注:上述陈坚、景国民、郑洪喆、吕英芳、欧阳东锦、毛坚强、眭秀华、赵帅、郁雄峰、刘丽华、殷国贞、曹炀、徐坤峰、陈建军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系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股;监事蔡林泉持有的股份中,440股系直接持有,26,110股系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 四、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83,550,913股,募集资金总额2,559,999,974.32元,总股本增加至668,317,953股。以公司2015年及2016年一季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经模拟计算,本次发行前后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 ■ 注:上述2016年1-3月每股收益数据已经简单年化。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财务报告均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会计报表,请查阅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布的财务报告。 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以及201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XYZH/2013SHA1025-1号、XYZH/2014SHA1020-1号和XYZH/2016SHA1009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一)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注1: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归属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注2:2016年1-3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经简单年化。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详见本公告书全文。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第六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5年8月25日,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了《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中金公司作为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中金公司指定陈洁、郭允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鱼跃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工作。 陈洁:于2009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A股非公开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项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债项目以及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郭允:于2014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A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上市推荐意见 中金公司认为:鱼跃医疗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鱼跃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金公司愿意推荐鱼跃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4、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合规性的说明; 5、发行人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投资者可在发行人、保荐机构办公地址查询。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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