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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6-081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6年6月16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6年6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蒋锡培、张希兰、蒋华君、卞华舵、蒋国健、汪传斌、武建东、蔡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远东福斯特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远东福斯特增资的公告》(编号:临2016-082)。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蔡道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691号)核准公司向蔡道国发行52,480,211股股份、向蔡强发行41,160,950股股份、向颜秋娥发行9,261,21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8,311,34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已于2016年1月11日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事项,目前公司将择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公司将根据上述规定向银行申请设立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户,并于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后及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部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依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6-082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全资子公司远东福斯特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福斯特”) ● 增资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尚需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 一、本次增资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增资方: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受资方:远东福斯特 增资目的及金额:2016年6月20日,远东福斯特入选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四批),研发实力、产品品质得到强有力的认可,品牌公信力和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同时,在国家十三五新政策环境下,结合市场机遇,为进一步扩大远东福斯特18650动力锂电池的产能,成为优秀的一线汽车品牌的供应商,提升市场占有率,提升其整体实力。公司拟对远东福斯特以现金方式增资人民币15,000万元,增资后,远东福斯特的注册资本将达到人民币30,000万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生效必须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远东福斯特增资的议案》,该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该增资事项尚需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4、法人代表:蒋承志 5、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6、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锂离子储能电池(组)、新型电池、电芯、电池材料、电动车辆、电动自行车、环卫专用设备、驱动控制技术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相关服务;汽车租赁;计算机软件研发与销售;从事自营物资、技术进出口业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项目国家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书经营) 7、公司对其持股比例:100% 三、增资情况 1、增资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2、增资形式:现金出资 3、资金来源:自筹 4、增资后结果:增资后远东福斯特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远东福斯特100%股权。 四、被增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为远东福斯特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五、对上市公司影响 在国家十三五新政策环境下,新能源汽车呈爆发式增长态势,而作为新能源汽车“心脏”的动力电池正值“行业风口”,为乘势而上、抢抓机遇,持续提升远东福斯特的行业地位,持续夯实远东福斯特在公司“智慧能源、智慧城市系统服务商”产业链上储能及交通领域终端用户的强有力布局,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远东福斯特增资,进一步扩大远东福斯特18650动力锂电池的产能,推动BMS(电池管理系统)、电池云以及电站储能业务的发展,提升其整体实力。 公司对远东福斯特具有管控权,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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