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6 债券代码:"122342"和"122369" 债券简称:"13包钢03"和"13包钢0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6年度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2016-06-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13包钢03"和"13包钢04"债券评级:AAA ,公司主体评级: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调整后"13包钢03"和"13包钢04"债券评级:AA+ ,公司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本公司主体及公司发行的债券"13包钢03"和"13包钢04"进行了跟踪评级。 本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A;"13包钢03"和"13包钢04"债券前次评级结果为AAA;评级机构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 联合评级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跟踪评级结果为:"13包钢03"和"13包钢04"债券评级:AA+,公司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2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